博客搬至sina,一方面有微博的关系,且新浪可能更稳定些。另一方面,也想重新整理这里,把文字一一排列整齐,把图片重新上传,更新。然后,一切又重新开始。
http://blog.sina.com.cn/bohe0712
我不知道还能找回多少,文字,图片,有时丢,有时捡。如你所知,我并不太看中它们,是心血,也是过去。
休息了很久很久,也是该开始了。我知道我是属于这里的,早晚还是要回来的。
最后,关于我,一切都好。
如常,也如新。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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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还能找回多少,文字,图片,有时丢,有时捡。如你所知,我并不太看中它们,是心血,也是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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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常,也如新。勿念。
Read More新一期的《外滩画报》,封面是我喜欢的谢耳朵同学。表情捕捉的极到位,标志性的笑容搭配一颗IQ187的脑袋,EQ可以说完全没有的男生唱起《Soft Kitty》的样子别有一番风味。他是我和陆最近常常提到的男艺人。他把一个自负的偏执狂、一个科学宅男演的惟妙惟肖。顺便说一句,订婚了,恭喜。(不过对方是男的,笑。)
翻开一页是整版万宝龙的广告,尼古拉斯凯奇老了,不再年轻,时光一刀一刀刻在脸上,额头、眼角、唇边……看得人无限唏嘘。想起上星期才看过《恶灵骑士》和《空中监狱》,又重看了一遍《预见未来》,他还那样桀骜,无畏,开着燃烧的战车,威风凛凛,而一转眼就已老去,深蓝色眼眸写满了故事,真应了这四个字:岁月如金。
又买到了《城市画报》。这一期做的是《旧欢》:过去的物品,现在的快乐。旧家具,旧街道,旧衣服。一一排列,曝露在日光之下。我想如果此刻你闭上眼睛,一定会闻得到,那些旧物被太阳晒过的,微醺并且恍惚晃动着的,淡淡的气味。
曾经在《HANA》的某一期里,也写到了Walkman,写到了学生时代的学生手册,写到了买第一双Converse时得到的牛皮纸手册……旧物和回忆一样,有着储存时光的能量。而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跳出来吓你一跳,或者让你泪流满面。
页面转到豆瓣电台,五月天的《天使》被我飞快地跳过。因为我怕我会哭。
我知道我一定会的。
【七月 雨声匣@Suzhou】
故地重游。这一次没有开车,坐的是高铁。那一天是2010年7月12日,在我的23岁生日当天,领到了传说中的红色本本。拍照,填表,领证,不过是半个小时都不到的简单手续,如你所说,却是这辈子最用心去做的一件事。
回到家,我们收拾行李出发。
二十分钟车程,人已抵达苏州。随身带了菊开的《星空下的咖啡馆》,在火车上翻了几页,静不下心。只得作罢。在你肩膀上靠着,时而对话,时而静默。
苏州站正大修,巨大的建筑极恢弘,到处是工地,搞不清去路。坐在taxi上,看窗外景色温柔,回忆浮动。
是你呵。
特意选了观前街附近的酒店,晚上步行便可夜游,吃遍了街边的小吃,一直到暮色四合,又去添置衣服。到了夜里,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我们走回酒店。你走在我的身边。如此安静又不可思议。
只可惜没有坐下再喝一杯爱尔兰咖啡。
第二天遇上了大雨,天空始终是阴的。在酒店楼下的法莫道不消魂国餐厅吃早餐,滂沱大雨淋湿整个城市。于是我们一整天都窝在房间看海外台电影,到傍晚才启程返回上海。
还记得那一天空气里的潮湿,依然深深地印在脑中挥之不去。好像这场雨还在下着,一直都没有停。
于是在那一刻,当我从你怀里滑落的时候,我的脑袋里灌满了雨水的声音,淋漓不尽。像这个没完没了的夏天,推开窗看到城市的灯光暗淡,而你在黑暗中,对我所说的那些话,在2010年7月12日到来的那个凌晨,成为永恒。
我想,我是要谢谢你的。无论如何,谢谢你让这个故事如此完美。
另,期间给我写每一条短信,发每一句祝福的人们,我都看到了。并且感谢你们还记得,我的纪念日。
由衷地道一句,谢谢。



【八月 默时雨@Shanghai】
八月,见到了开开。穿一件宽大的衣服,因为军训而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大老远就对我笑。我摇下车窗对你说好。
至此,我们相识整整五年。是怎样的际遇。各自成长,跌倒,决定又悔恨,而我们的情谊始终未变过。
那天介绍了小次给你认识。想着你们这样的两个女孩子在一起该多好。果不其然。
小次还是一如既往,那么小,眉眼却是倔强的。我们一路逛街喝茶,讲各种各样有意思的话题,又陪小次买一双纤细高跟鞋。老天,我大概很难穿上那样尖锐的鞋,极细极长,仿佛随时会折断。摇摇欲坠,动魄惊心。太像感情,每一秒钟都踩在云端,不知哪一片即将落下雨。
我们走走停停了一整天,吃过晚饭才说再见。暮色四合里拥抱晚安。
后来你去世博,去鲁迅故居,去甜爱路,走了这座城市最有味道的地方。本来还计划一起去逛夜市,可惜最终也未能成行。直到你给我寄回爱心邮戳的明信片,才真真觉得伤感。没能与你同行,是我心中的遗憾。希望未来仍有机会,与你完成这些美好而微小的心愿。
懂得。这两个字,雪小禅说道,“是比爱还要沉重,还要担当。”
曾经有太多太多的人,但大都没能够走到最后,你知道的,其实能够失散也是一种运气。很多年后偶尔想起,还记得那样满满的情怀,记得那些从世界的各个角落漂洋过海而来的明信片,成为生命里充沛而丰富的一部分。成为你的内心。
我等着你再来。


【九月 有况味的生活@Shanghai】
喜欢黄韵玲《美好岁月》这张专辑。灰色是简单朴素的背景,白色是中文专辑名与歌者名字,黑色是女子着衣,短发,微敛嘴角的沉着。一切都简单的很好看。
喜欢《素描》,《憧憬》,《Arthur》和《美好岁月》。尤其是《Arthur》这一首,歌词简单纯粹无暇,听得人眼泪就要落下来。是的,天长地久是有的。一定是有的。
而《美好岁月》这首歌,有非常好听的旋律。中间的间奏,我不知道是什么乐器(类似口琴?)好美。我推荐这位歌者。
黄韵玲与雷光夏,是这个秋天的礼物。都是让我联想到海的歌者,空气湿了,黑夜里闪闪发光的大海,像梦里未完的情节。我遇见的太晚了,但好在还不算太迟,不是么?
抽了空去世博。真是苦了一双腿,看了十一个馆,所幸中国馆有小白火车。
陆最喜欢中国馆,可我反而更爱法莫道不消魂国馆哩。
晚上才去,法莫道不消魂国馆的灯全亮了。上二楼,走过长长走廊。厨房里准备法莫道不消魂国大餐的厨师,也会俏皮地伸出头来与游客合影。再走下去,便有黑白电影投射在墙上,浓浓的法莫道不消魂国味道。是巴黎的街道,商店,人群,穿长风衣的男子在雨夜撑一把伞,独自走过巴黎寂寞的街头。接着是塞纳河,圣母院,埃菲尔铁塔。
我看的入迷,迟迟不肯往前走。
那不是什么绝美的风景,也并非惊心动魄的瞬间,但是一座城市的况味,却在其中注满至溢出。那是巴黎。你闭上眼睛也知道,那是巴黎,塞纳河左岸的咖啡店,正氤氲出上个世纪的咖啡香。
那种有况味的生活,充满黑白电影里的陈旧,泛白,糜烂而又香气四溢。唔,你知道的,那就是巴黎,活生生的。
与之相比,后来再看到LV和奥塞的七件珍宝时,我只是隔了人群驻足瞭望。大抵是对太绚烂的事物,很难产生亲近感。只一件一件看过去,身后人群熙攘,拍照,评论。热闹又孤单。
又去看波尔多主题展。墙体全是限量版葡萄酒,半透明的红,美得叫人心折。那些红酒瓶塞,一枚一枚,填满透明的圆盒子,全都是故事,全都是光阴。
怪不得整个二楼都是暗的。如果不是夜,这城市的况味便淡了几分。
临走,本想去法莫道不消魂国馆的商店逛逛,买一个小小的红色埃菲尔铁塔,可一看要排队,便作罢。现在想起来,顿觉后悔的不得了。
夜里回到家,累的只能躺在床上,觉得双腿已经穿越了。但心里是满的。
这样就很好。
《Arthur》
在我们还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时候
请你牢牢记住 我是多么的爱你
在地球还能不停转动 转动的时候
请你牢牢记住 我是多么的爱你
春天将要过去 下个冬季也会来临
曾经牵着你 抱着你的 我的手
终将失去美丽光泽
我怕来不及 我要抱着你 请你相信





虹,是看上去很近的远。——题记
作者:薄荷
【零·影踪】
她赤着脚,从梦里惊醒。起身踩到冰凉地板,小腿一阵颤,才清醒过来。
慢慢从贴身牛仔裤的口袋里翻出一卷纸币,扔进抽屉。然后走到厨房,自冰箱里取一客哈根达斯的脆皮三明治,娴熟地撕开纸盒和半透明包装袋。咬下去,一层一层绵密口感,穿越威化和巧克力,直抵香草冰淇淋柔软而芬芳的核心。
味蕾的满足带来身心欢愉。她的宇宙便有了甜。又顺手泡了一盒方便粉丝,在几分钟内迅速消灭掉。
但,到了夜里依然做那个梦。
她站在幼儿园的铁栏外,看着一群小孩子做游戏,奔跑跳跃,乐此不疲。小小身体里仿佛有取之不尽的精力,她由衷羡慕他们。穿色彩鲜亮的衣服,饱满似一枚枚诱人糖果。终于有一个穿白裙子的小女孩走近她,隔着粗黑的铁栏杆,与她对视。
她来不及开口,就忽然转换视角,进入栏杆之内。一切如此自然,没有丝毫嫁接痕迹,她变成幼儿园里那名穿着白裙的小女孩,目光注视着外边的人,脸孔熟悉又陌生。然后女子抬起手,指向她身后说:“你看。”
总在回过头那一瞬间醒来。
她从来没能看到结尾。
【壹·秘密】
俞一早就认得她。彼时她在这个海滨小镇里已经相当出名。
那个黄昏,天空蔓延着一种温柔而缠绵的紫红色,像燃烧的红酒。而游人们早已厌倦了太阳的乏味光辉,人群散去的海滩,大海只余浪花为伴。
他早已熟稔这片海,与之静对得到平息。
自树林里抄了近道,眼看快要接近海滩,却见有人正蹲在不远处一棵不起眼的椰子树下,双手奋力挖着沙子。
俞的视力很好,瞥见那人纤细身材,垂着脸,身躯才那么一点点。隔了一会,又将不知什么东西放入里面,然后填平了洞口,四下张望之后,坦然自若地起身离开。
他只凭一个背影就认出她。
长发被海风不住亲吻,在身后缱绻出悠扬。俞有些陌生地,在心里念了一遍她的名字,又突然间不确定这是否是她的名字。
少女消失在他的视线中。夕阳低下头,而夜来得迅疾。俞迟疑地站在原地,明知不该心存窥探欲念,却还是无法抗拒好奇心,亦步亦趋地走过去。
暮色渐渐垂坠。蓝丝绒天空里没有星。
双手挖开那个深埋的洞口,他忽然脸色一变,难以置信地看着里面的东西。少顷,又迅速用沙掩埋,仿佛做了亏心事,双手久久不能停止颤抖。
俞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甚至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故此不动声色地替她保守了秘密。
他看到她。
依然是小镇里的名人,不过一米五几的个子,却踩着那样高的鞋跟,大多是鲜丽的颜色,桃红嫩黄果绿天蓝。每一步都走得心惊肉跳。波浪卷发,深黑眼线,上翘的嘴唇泛着粉色晶莹。
不知是不是用所有智慧同上帝交换了容颜,她时常被人骗。
那么无辜,总看见她掉眼泪,楚楚可怜。眼妆倒一点不会晕,眼角的白色闪粉更叫人怜惜。简直是咬牙切齿地,心想欺骗她感情的男人真应该下地狱去。可下一次,下一个人,照样不懂得珍惜,留她独自哭泣,那么痛。
他们评论她,极之没有安全感,基本上来者不拒。花瓶一只。不爱读书,偏偏最喜欢跑图书馆。看花花绿绿的旅行书籍,一个人痴痴地笑。结果整个阅览室里,只有她一个人看得进去。
她几乎是这个贫乏小镇里唯一的花边制造者。
俞本来并不在意,他从来与这样的女子相距甚远。直到有一天晚上,上铺的室友说起正在交往的人,名字是橙月。
俞一怔,抬起头来看住那名男子。一个星期也不肯洗一件衣换一双袜的人,青春痘的印记还留在脸上,头发用发蜡抹得活似刺猬,打篮球从来不肯认输。
这样的人。
他皱起眉,“哪个橙月?”
室友“嘿嘿”一笑,神情无不猥琐,“还有第二个橙月?”
俞的态度顿时轻蔑起来。背过身去,心里替她不值。兜兜转转,仍只是这样的人。
他想不通,于是到大半夜还睁着眼,无法睡。终于决定守株待兔。
【贰·捕风】
一连等了两个星期,终于又在海滩遇见她。
照例是为了掩埋。她纤巧的身躯低下去,神态警觉,手势娴熟。俞从掩映的树丛里走出来,距离她已非常近,阴影一瞬间覆盖了她的单薄。
可她居然没有一丝慌乱,手中的工作有条不紊。
俞开口说,“为什么和他在一起。”
光脚的少女不慌不忙地将两个钱包和手机丢进去,掩上洞口,神色始终沉着自如。随后低头轻笑一下,“哪个他?”
俞突然语塞,原来她根本不在意。他或他,ABCD对她毫无意义。
轮到她问,“为什么你不报警?”
他仍旧沉默。
海浪的声响近在咫尺,明明庞大得令人不安,但他早已习以为常,而她亦懂得享受这世界上最清澈的呼吸。少女满足地张开双臂,让海风灌满宽松的衣衫,斜露出一半洁白肩膀和瘦削锁骨。
俞心里惊一声。
隔了一会,他沉着声音说:“你不必再做这些事。需要钱,我可以给你。”说的是实话,他家境殷实,只要他愿意,负担她绰绰有余。
可她却笑了。那么畅快,几乎喘不过起来。直至最后消弭的时候,嘴角还挂着心知肚明的笑。可是她的眼泪却不自知地流下来。
俞以为她被感动,伸手想拥抱少女单薄的身体,她却已经转身,坦然离去。
剩下一双悬在半空中的手。捕风不能,捉影亦不能。
之前也谈过几次恋爱。
高中时期的女友是班长,并不特别美,但尤为清高骄傲。两人总在公园的凉亭里约会,女生捧着厚厚的历史书看得如痴如醉,俞就枕在她腿上,闭着眼睡过去。
大抵就是如此的个性。不特别颓废,也不会锋芒毕露,属于没有杀伤力的那一型。
醒来时,牵着手一起回家。他后来再也没有过这样干净平和的恋爱。一直是无谓的纠缠,女友总是睁着无辜的眼睛:“俞,为什么你这样冷淡。”
冷淡?他不懂。爱情不就该顺其自然,一如他的父母,相敬如宾二十年。
高中毕业时班长递给他一个笔记本。彼时他们早已分手,女生考取了上海的名牌大学,被整所学校视为骄傲。
她在开满栀子花的树下对他说:“俞,你实在是个奇怪的人。”
“你好像对一切都不在乎。”女生的语调十分平静,走近一步,伸手摸摸他的脸,“只是想知道,到底谁能唤起你哪怕一点点的热情呢?”
俞沉默地注视她。在她瞳孔中找寻到高大的面无表情的自己,感到亏欠。
女生笑一笑,踮起脚来亲吻他。掌心温热着他的胸口,留下暖暖余温。
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吻。
转身之际听见她说:“俞,要快乐。”
很久之后他整理抽屉时翻出当时的笔记本,才看到女生写在上面的字。
“……许多个下午我们都是这样度过。他离我这么近,我俯下身就能呼吸到他身上凉凉的薄荷味。他睡着的时候,眉宇间有一片宁静的海,悄无声息,我几乎怀疑他是否仍活着。
“事实上,我从未告诉他我爱他。而他亦是不需要的。
“……我吻了他,而他似乎一无所知,沉浸在自己的梦中,宛若存在于另一个宇宙。于是我再次低下头,描摹着他唇上的每一道褶皱和纹路。我触碰到他的凉意,并且清楚地知道他是不属于我的。
“我只但愿他属于世上的某一个人。而那个人,正在某处等他。”
【贰·嘴唇】
周末,俞去便利店买矿泉水。
毫无预兆地,一眼就瞥见马路对面的少女,身影如此熟悉。衣衫用黑白灰混搭,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踏一双平底球鞋,还戴了铅灰色的帽子。除了去海滩,她极少穿如此朴素的颜色,若非俞视力甚佳,根本辨认不出她——
突然明白了她是在做什么。匆忙放下手里的矿泉水,跑出去跟在她后面。
目标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中年女子。
十字路口,女子停下脚步,一手打着伞,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来擦汗。而少女为了躲避艳阳,则在距离路口三四米的树荫下等候。
绿灯亮起的刹那,他们同时往前走。橙月双手插在口袋里,脚步越来越快,加上为了避让右转的车辆而小跑几步,终于追上了女子。
俞的心跳声就快要淹没自己。他目不转睛地盯紧她,只见她逐渐靠近那个女子,那么近,近到他几乎要窒息。
但一切却戛然而止。
下一秒,她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俞措手不及,曝露在她的视线之下。
少女轻巧地转身,朝他招招手。俞回过神来,方才发现后背早已细细密密地爬满了汗。这出戏,他在一旁当看客,已经心惊胆战,而这个叫橙月的少女却自得其乐,十分投入。
他走上去,看见她藏在宽松T恤下娇小的身形,看清她帽檐下的双眼,居然有泪落下。他不禁心疼,话到嘴边却又迟疑。
“刚刚为什么没有出手?”问出一句毫不相干的话来。
“出手?”少女毫不在意地拂去眼泪,耸耸肩膀,“为什么要出手?”
想了想,又低头拍拍自己的口袋,笑道:“我今天已有收获。”
俞皱眉,压低声音说:“你不要再做这些事。”
她立刻反唇相讥,“哪些事?”
他一时无语,觉得窘迫。
少女扬长而去。
是否嘴唇还未张开,已经互相伤害。他只能远远跟着她,又不住低下头假装未曾看见她的举动。
反反复复,直到自己再也坚持不下去。路过公交车站时,他把自己平放在长椅上,疲惫地闭起眼睛。
很快就有人挡在身前,遮蔽了光线。
他依然闭着眼,只是问道:“结束了?”
“嗯,今天完成了。”
睁开眼,她的脸庞迫在眉睫,眼角的闪粉好似泪光闪闪。俞一慌,急忙想躲避,却一头撞在扶手上,痛得想流泪。
橙月轻轻笑起来:“我知道,你喜欢我。所以担心。”俞怔了怔,她忽然又俏皮起来,将手伸进他臂弯,“来,陪我逛街。”
她变回那个天真的少女。心情似乎很好,话极其多,小麻雀般叽叽喳喳。
俞撇撇嘴说:“科学家做过测试,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此话果然不假。”橙月撅嘴,在旁边笑着掐他手臂。
陪女人逛街是件麻烦事。但和她在一起,好像从来不会腻。俞始终觉得自己是看客,静静看她笑,看她闹,眷恋她的一举一动和眉眼间细细的欢喜。
那么侥幸。那么荣幸。那么有幸。
盘旋在摇摇欲坠的理智和欲言又止的暗示之间,内心充满单纯的喜乐。
在饰品店,橙月为一副价值不菲的耳环流连忘返。俞想要买给她,她却摇摇头,拉着他离开。
走出了两条街去吃冰。少女最爱双皮奶,低下头,脸上笑意渐浓。俞心里咯噔一下,大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面色沉下去。
果然,她自口袋里摸出那副耳环,放在桌面上欣赏把玩。
俞看了她一会,然后沉默地起身,一手夺过耳环,一手用力拉起她返回店家。沿途脸色铁青,任凭她泪眼婆娑也不管用。少女一时间不敢说话,又挣脱不得,只好任凭他带回去,刷卡埋单。
三个月生活费付之一炬,但他胸口却有说不出的畅快。
走出店门后他终于放开她的手,纤细手腕上深深一圈血红印子。而她却顾不得痛,立刻兴冲冲拆开包装试戴,脸颊还挂着泪珠。
到底是个孩子。俞松了口气,竟然还怕她生气。
“好不好看?”她剥开刘海,珍珠般小巧的耳垂上闪耀着光。
他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吻她的冲动,背过身去。
“唔,很好看。”
【叁·眼泪】
想起高中时期的女友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俞,要快乐。”
他想,现在的自己无疑是快乐的。但是这样稍纵即逝的快乐,离幸福却那么远。
在某个瞬间,以为可以和你并肩走,和你一起看风景,就叫做幸福。但又总在下一秒钟统统瓦解,支离破碎,只余下浮光掠影漫天飞舞。
终于明白自己无法对她视若无睹。无法假装一无所知,和别的那些男生一样,与她谈一场短暂而璀璨的恋爱。
这是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的。所以从未幸免。
一起去逛市集。热闹的街,不时被摩肩接踵的人群撞到肩膀。个子娇小的女孩跟在他的身后,一只手抓住他的T恤,在后背留下一小团褶皱。
她似乎对什么都好奇,衣服项链鞋子包包,手机挂饰甚至工艺品,每一个摊位都要俯身去看,一边伸手将刘海拨到耳后,露出脸颊优美的线条。他在一旁静静欣赏,听见她说:“帮我买个冰淇淋,好不好?”
等他回来,她已经站起身,接过可爱多挽着他继续往前走。但身后突然传来一把粗糙的男声,急切地吼道:“喂!你们俩站住!”
俞只觉得一头雾水,但身旁的少女已经行动起来,丢掉冷饮拉着他飞快地拐进旁边的小路,拼命往前奔去。
他没想到一个女孩子竟可以跑得那么快。一路上他连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无,只是跟着她不要命般地奔逃。但,答案却在心里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出来。
这不叫幸福。
像是不断被追赶着,巨大的阴影伸出触角,无所不在,无法逃脱。他终于停下来,在一条小路的尽头拼命喘息。回头去看,身后早已没有人。
橙月丢了帽子,虚脱地跪坐在地上。
他看着她嘴角缓缓上扬,从剧烈而急促的呼吸之间,发出不可抑止的笑声。是的,她在笑。
俞冷冷问:“你是不是偷了他的东西?”
少女脸上露出得意神情,全然不屑一顾,“那种笨蛋,废物,人渣。呵,以为有钱就了不起么。”
俞一把从地上拖起她,牢牢看住那双眼睛,“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我喜欢偷。”眼神淡漠而挑衅,但眼泪却从脸颊滑落。一次又一次。
怒不可遏的男子再不能容忍她的无辜。他摸出皮夹,拿出所有花花绿绿的纸币朝她的脸上扔过去,大吼道:“你不是喜欢吗?现在你满足了吗?你不就是喜欢钱吗?”
最终橙月挥起手,用一个耳光结束了他们的情谊。
她不再来。
俞在沙滩上等了又等,忍无可忍,挖开她的洞穴,才发现里面早已空无一物。他顿时跌坐在地上。
她离开得悄无声息。而这里成千上万棵椰子树,究竟哪一棵下面埋着他们的羁绊?
连忙飞奔回寝室,问室友她在哪里。男生一脸惆怅,原来他们早已分手,恋爱不过三天的事情。
最后在图书馆截住她。他们已经半个月没有见面,少女捧着书抬起头,粉红色嘴角仍挂着笑意,“被你找到了。”
他急忙保证,“上次是我不好,对不起。我会保守秘密。”
她却笑着摇头,“我要走了。”
“去哪里?”
“日本。”她举起手里的旅游指南,顿了顿,又说,“你要不要等我?回来之后,我们在一起。”
他完全怔住,然后听见她说:“那么,带我回家。”
是夜,她踩着梯子爬进二楼的卧室,身后洒下一地月光。他冲一杯热可可放在桌上,看她背对他换上宽大的T恤,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侧着脸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得到回答之后她哈哈大笑,“俞?那我站在你旁边,不就是一个‘偷’字嘛。”
过了一会,又轻轻说:“俞,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
他这才知道她是被领养的孩子。“我的亲生母亲给了好友一笔钱,请她代为照顾孩子,说自己要去上海找孩子的父亲,每年会寄钱来,等孩子七岁时他们夫妻会一起回来接她。
“真好笑,居然有人会信。她走之后,理所当然沓无音讯,只打过一次电话,说自己在日本。而这位好朋友带着孩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所幸后来终于结了婚,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常常做一个梦。梦里的我还在念幼儿园,有个女人站在外面看我,她指着我背后叫我看,可是每当我回头,梦就醒了。起床发现枕头湿了一大片,我的眼睛总是疼,总是不自觉地掉眼泪。
“还记得上次十字路口的那个女人么,我跟着她,只是觉得她很像我妈妈……”
那晚,橙月不知说了多久,昏昏沉沉睡过去。而俞忍着手臂上不断传来的酸麻,直到凌晨才入睡。再醒来时,满室阳光,而少女早已离开。
她只与他告了别。
【肆·旅途】
她是朋友的朋友。
余在机场见到她。
她的视线低低拂过去,而专注于膝上笔记本的少年只是略抬一下头。她的目光已经越过他,朝向更远处。
他们同一个团去日本。
飞机上百无聊赖,他看见她不停用数码相机拍摄云朵。离开了浦东机场阴霾的上空,世界变得愈发蓝,双目无法承受之耀。
余低头翻着手里的航空杂志,然后侧身去问邻座,“那是谁?”
朋友笑笑,“一个写作的女子。”
“唔,文艺女青年么。”他想了想又问,“叫什么名字。”
“橙月。是笔名。”
两个多小时后飞机抵达成田机场。自动扶梯仿佛没有尽头,带他们穿越长长的走廊。走在前面的她忽然抬起头来,侧着脸颊,望向玻璃外面透明的蓝天。
笑起来,按下快门。
橙月很少说话。上车后大巴驶向东京,途中她一直捏着相机。这个年代,记忆仿佛随时都可以永垂不朽。省去了所有起承转合,如此轻而易举,却也同时失去熠熠发光的内核。
镜头是她的眼睛。目光触及大厦顶部的巨幅看板,黑衣的安室奈美惠代言零度可口可乐。百货公司门前巨大的长颈鹿雕塑。高而冰冷的写字楼。橘红色丰田TAXI。穿蓝色队服的棒球队员。公园光秃秃的树枝上休憩的乌鸦。自动贩卖机里桃子口味的罐装饮料。夜色下的银座。美术馆的展览海报。以及被红色灯光簇拥却仍寂寞的东京塔。
一个人掉在队伍最后,又不声不响赶上来。
余默默留意她。女子穿暗夜紫的连帽外套和绒布格子衬衣,里面一件黑色短袖T恤,下身是牛仔短裤配金色靴子。脖子里戴一条款式复古的长链,圆形链坠上有图案繁复的雕花。
晚饭时坐在她对角。团体自助餐,只见她转一圈回来,盘子里肉食堆成小山。忍不住笑出来。饭后她又再添一碗西米露,握银色汤勺的手指纤长白皙。
空气里有各种菜肴混杂的气味。后面一桌的上班族正襟危坐,隔壁桌的中学生个个奇装异服,再后面是一桌老人,喝着清酒。
酒足饭饱之后,她眯起眼露出满足神情。
入住酒店时已经夜深。劳顿一天,身体疲倦。
一到房间立刻丢下行李,习惯性踢掉鞋子,光脚去拉窗帘,禁不住“哗”一声——窗外是整片游乐园夜景,看得到摩天轮和过山车。
夜幕下霓虹灯不停变幻颜色。
她内心欢愉,注视良久才去泡澡。之后换上干净的和服睡衣。房间里暖气很足。她拉开抽屉取出圣经,阅读到实在睁不开眼,方才熄掉灯。
次日安排自由活动,大家集体逛东京,只她一人坚持要去Disney。导游皱眉说语言不通,一个女生出去太危险。她却笑得满不在乎。
最后余举手,“我同她一起去。”
三月末的日本,气温只十度。她穿条纹T恤,罩一件黑色小西装,搭配红色格子短裙和白色匡威。洁白脸庞微微颤抖,说话时唇畔呼出热气,分外真切。
余听见她说,“我们自水道桥南口乘坐总武线,1站后在御茶之水换乘中央线,坐2站至东京,再换京叶线,3站即可抵达舞滨,下车从南口出站。”
一串繁复陌生地名,余听得云里雾里,只得摇摇头说,“我跟你走便好。姐姐。”
她比他大四岁。
【伍·幻觉】
他们一起去Disney,橙月在前面走,而余天生慢性子,不慌不忙跟在后面。她终于忍无可忍,回头来挽住他手臂,拖着他快步行走。
日本地下交通甚为发达,地下中转站简直是巨大迷宫,人流裹杂各种气味颜色扑面而来。她有些焦虑,听见他要她静下来。
索性不算太笨,行程十分顺利。她低头举起脖子里的圆形链坠,一脸骄傲神色,“你看,才九点。”
余这才发觉她戴的是一块复古怀表,古铜金十分好看。
整个乐园大到无法想象。橙月无疑是快乐的,说了许多话,拿着地图细细研究路线。在礼品店里戴着米老鼠发饰要他为她拍照。一直在笑。左脸颊漾着一枚浅浅酒窝,天真美好。
吃饭坐船看表演,排队数小时玩游艺项目,只能聊天消磨时间。半天下来已经非常熟。
她精力极充沛,走一天也不觉得累。蹦蹦跳跳一如孩子。而余早已疲惫不堪,硬撑住一双腿陪她排队陪她走路,看她脸上飞扬的明快与所有少女无疑。
但心底仍明白她不一样。大多数时间都是静的。沉默时候显得疏离和淡漠,下一秒回过神来,才匆忙支出零落的笑容。
他懂得分辨她真实的一面,故此无比珍惜她的欢颜。
夜里气温急降。他脱下外套给她,自己只穿一件薄毛衣。
最后去玩海底两万里。排两个多小时的长队,他累极,自身后环住她,头枕在她肩上。橙月怔一怔,手已被他握住,惊异道,“你这么凉。”
他似乎永远是暖的。一双手从来不会冷却。
临走时在礼品店买下两个挂件,蓝色方块里有一支小小潜水艇,轻轻一摇就洒下闪粉。“你看,这不就是海底两万里。”她很喜欢这个小东西。
走出大门时余突然唤她抬头,女子不明所以地仰起脸,霎时漫天烟火。人群无不赞叹惊喜,爆发出无限欢愉,人人笑容满面,迪斯尼永远不寂寞。
余拉住她的手说,“我们回去了。”
午后时分。去箱根的巴士上,整车人都昏昏沉沉。余隔了走廊低声唤她,“来,坐到我身边。”她想了想,便躬身坐进靠窗座位。
目光却一直流连窗外。手举相机,频频按下快门。他在身后看她不停捕捉路边的花草,旧式民宅,箱根公园,芦之湖美术馆以及箱根神社。卷发绕着洁白颈项,勾画出一个雾气氤氲的轮廓,身上散发淡淡香水气味。
她的小宇宙如此牢不可破,对周围人事充耳不闻。他被横隔在门外,有些恼,于是伸手取过她的相机,在她回眸那一刻拍下容颜模糊的照片。
巴士一路盘旋向上。天地在窗外静成一片海,专心而澎湃。
她的惶惑在脸上一览无遗。漆黑卷发,洁白面庞,黑衣,衬得一双眼睛极亮。照片有些诡异。
像深夜无人的隧道中突然射出光,刹那间令人忘记闭上眼。他不懂得她,只能握住她的手,借着微薄的暖意,轻轻说晚安。
知道自己无处可逃。在光耀之下,任凭白昼肆虐。
那一晚住在山顶的温泉酒店,可以俯瞰整面一望无际的大海。
橙月从室内温泉回到房间。余过来敲门,邀她一同夜游。她想了想,换下浴衣跟他一起出去。
山顶凉风无限。他们走出酒店,发现四周漆黑一片。路灯暗到无法辨认前面路况,只听见大海咆哮翻涌,似乎就在脚下。
他们走了一小段,最终放弃了无法探明的山路,转走空旷的隧道。明晃晃的灯光投射在四周,像梦境扑朔迷离,光幻四溢。
一直往山下走,便渐渐热闹起来。
沿街看似住宅的房间,门扉无一不留出缝隙,音乐和嬉笑不住淌出来。已经关闭的公园寂寥,上行的台阶沉默吞咽着海风,满是沙。每个街角都有自动贩卖机,暖黄色灯光倾注,烟酒饮料永远在线,陪你度过漫漫长夜。
便利店灯火通明。他们走进去买酸奶、糖果、饼干和巧克力。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就开始吃。
余脱下外套裹住她,牵起手往回走。昏暗的坡道上,她一直在唱歌。
女子乖巧安静的面容下,内心却似不羁的风。她的歌声回荡在无人的隧道中,越来越近,越来越远。
作一场冒险的表演 走过千秋万岁 寂寞的云烟
下雨天 没有地点可以搁浅
拍一张分别的纪念 努力远走高飞 失眠的海面
地平线 彩虹消失在一瞬间
【陆·消失】
始终觉得自己是在黑暗中穿过一座岛屿。抵达时,才发觉那天早已死去。
在这双眼睛里,找回久违而真实的自己。橙月侧脸看着他,眉宇间悄无声息。仿佛洞悉一切般,给予柔软而凉薄的笑容。于是他放任自己露出符合年龄的任性和无知,缠住她不放手。
他们都是过早懂得的孩子,在这个喧嚣的世界,注定只能愈发寂寞。
是夜,余在榻榻米上翻来覆去,醒在凌晨四点。
而橙月亦没有睡好,第二天早早起床去泡露天温泉。
早餐后换上浴衣,所有人都在餐厅吃饭,温泉里并没有人。她顿觉快乐,心定下来。闭上眼,感知到水流依次没过脚踝、腰腹和胸口。
终被温柔环抱。
睁开眼,竹窗外便是宁静海洋,无法穷尽。阳光投射整片蔚蓝,波光潋滟得令人心悸。时而有油轮缓慢驶过,看不真切。
橙月到这时才想起了他。来日本,究竟是为了找寻他,还是自己。
她终于释然。漂浮在水中央,深呼吸海风的蓝。世界那么静,那么息。不慢不快,不好不坏。只剩下天空与大海和鸣,宛如天地洪荒中最澄澈的容颜。
生命在此刻,回到最初的原点。
回去时发现余等在房间门口。
集合时间已近,她有片刻犹豫。但未知的神秘迅速俘获了她,连同指尖发梢都蠢蠢欲动。她飞快地换了衣服,拿起相机,跟着他走。
出了酒店,余带她去往因为夜里太黑而无法前进的路。山顶地势很高,又紧贴海岸的轨迹,隔了栏杆,能够轻易将整片大海尽收眼底。
站在观海的高台上极目远眺。远处的房屋,起伏的山脉,低处的山谷,拍岸的巨浪。
如果由此坠落,一定是最优美绚烂的姿势。
她脑中一片空白,唯一想得起来的一句话是:天地大美静无言。
无论何时何地,天地间自有大美,不因时间推移岁月迁徙而褪色。
只是兀自存在。兀自绚烂。
无关一切。
行程的最后一日。刚刚下过雨的机场,透过落地玻璃可以看见漂亮的彩虹。所有人都站在窗边,他们并肩而立,余向她索要电话号码。
偌大的关西国际机场,肤色国籍性别统统模糊不清,空气里充满旅途和流浪的气味。橙月深深呼吸,面向彩虹报出一串数字。
依然爱在飞行时收集云朵的姿态。余坐在旁边,靠着她肩膀小睡,睫毛轻颤,宛如幼童。橙月小心翼翼从包里取出张耀的《黑白巴黎》来看。
这个男人说,“拿巴黎当情人,是一种少年爱恋。可以狂热,可以发疯,不可以永远。可以玩,不可以要。这叫美丽。”
她笑起来。
回到上海已是傍晚。她合上书,取出相机,将里面的几千张照片尽数删除。然后微笑着对身旁的人说再见。
【柒·远虹】
午后的小镇刚下了雨。花木的清新混合着海风的气息,潮湿而安静。抬起脸,看见云渐渐散开,阳光正在流泻下来。
她的行李不过一只箱,坐在TAXI上,身体因旅途而疲惫不堪,但精神很好。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学校。在图书馆借的旅游图册今天到期,她从不拖欠。
让司机直接开进校园里,橙月斜靠在后座上懒得动。路过教学楼时她看到俞,刚伸手摇下车窗,却发现他对面站着一个女生,白衣蓝裙,漆黑直发,气质颇佳。她一时间错愕,等回过神来,车窗外已更换了风景。
眼睛又开始酸疼,她别过脸,落下泪来。
几天之后俞到图书馆来找她。少女专注于手里的书,并不理睬他。俞便问,“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回来了。”
橙月的目光仍然在书上,“那位气质高贵的女孩子呢?”
俞知道她误会了,连忙解释那只是高中同学,高半夜凉初透考时考取了上海的大学。前几天放假回来,顺道与他见一面。说完,才发现对面的人根本没在听。俞苦笑着摇摇头,耐心等她看完整本书,眼泪一滴一滴坠落在桌面上。
他知道她时常眼睛疼痛,不由自主掉泪。但还是感到心脏传来瞬间的刺痛。
少女终于合上手里的书,翻过来给他看封面。俞的目光掠过作者的名字,惊愕不已:“橙月?”
“对,”她唇畔泛起微笑,“橙月,原本是我生母的笔名。她是一位旅行作家。而这本书,是她第一次去日本的游记。”
俞没有打断她。少女抚摸着封面上浸淫在红色灯光中的东京塔,轻轻说:“其实我们都一样,骨子里有着向往流浪的灵魂。”
“俞,请忘了我说过的话吧。”
她说完,起身离开了图书馆。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叫橙月的少女仿佛失了踪,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不再有她的新闻,如海浪一般只需用双耳就能辨清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俞独自来到傍晚的海滩,回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那个偷了东西急急来掩埋罪证的少女,现在究竟在哪里呢。一切都像一场梦,他们曾那么接近,近到在他一伸手就可以抚过她的脸颊。她是真实的吗?或者,只是他梦中的故事。
他怅然若失地点起一支烟,静静离去。身后的沙滩留下一串串脚印,又迅速被海浪吞没。
路上看见放学回家的小男生,由妈妈牵着手,蹦蹦跳跳地东张西望。俞觉得那位母亲有些眼熟,细细一看,正是那天橙月跟踪的中年女子。
他听见自己突然加快的心跳声,忐忑地迎面走过去。
但这时背书包的小男生突然跳起来,一手指向他的身后,大叫:“妈妈妈妈,你快看!”
俞应声回头,和那位中年女子一起向同一个方向望过去——
“好,现在小朋友们可以自由活动了。”
老师的话音刚落,幼儿园里便热闹起来。五岁的橙月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有个小男孩跑过来说,“我叫俞,我和你一起玩,好不好?”
她点点头,却听见有人在喊她:“橙月。橙月。”回过头,看到幼儿园的栏杆外站着一名女子。那张脸熟悉又陌生,她不自觉地走过去。
女子问:“橙月,你好吗?”
女孩摇摇头,“你是谁?”
女子轻轻说:“我和你一样,也叫橙月。”她说完,抬起手指向女孩的身后,“你看。”
——时光和记忆在此刻重叠。所有人回过头去,看到蓝色天空的尽头,有彩虹挂在那里。
这是最后的梦。
十九岁的橙月从床上醒来,泪流满面。她在黑暗中轻轻唤了一声: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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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钻戒款式15分钟。
买结婚对戒10分钟。
订婚宴酒席20分钟。
定婚戒钻石15分钟。
人的一生有多少个一小时,比此刻更甜美珍贵。
如果我们也曾拥有过这样灿烂的青春,便会明白它们是因何而存在。
用燃烧,用高喊,用狂奔,用激舞。用尽力气,似乎也还不够。仿佛透支了自己此生所有的快乐都还不够。要如何才算的上淋漓尽致。
我并不是乖戾的人,对你却用尽坏的脾性。争执时蜷缩在冰冷的房间里流泪,坐在地上抱住膝盖流泪,睡在地板上静静流泪,然后起身意欲离开,被你拉住手腕,黑暗中沉默对峙。
世间所有的幸福,并非都没有伤痕。
每次争吵之后,更觉出静静相拥的快乐和珍贵。
像银碗里盛瑞脑消金兽雪,只彼此懂得这美好。
上周三挑选一枚方型的公主款钻戒。周四一起去定了酒店的婚宴。周五买下一对铂金对戒,六颗碎钻镶嵌,细细绕住无名指一圈。你在港汇地下三层的停车场内为我戴上,从此只能活在有你的幸福。
周六在突然而至的暴雨里开车去万都的Wagas,被雨淋湿的城市有一种深蓝色的凉薄。高架上汽车的黄色灯光连成一片金色海洋,从天而降的闪电划破灰色世界。从停车场走到店门不过几秒钟,依然浑身湿透,所幸这个城市里总有随处可见的咖啡店,温暖无数慵倦午后。
点一杯热柠檬姜茶,而你在一旁乖乖地喝冰橘水果茶。等的人还未到,便拿出小熊来摆POSE拍照片,倒也自得其乐。半小时后我们相中一枚D级裸钻,这样一块小石头,折射最绚烂的七色光,传说中的恒久远,永流传。
钻戒的款式在专家的建议下改成圆形,内圈刻我们的名字,Rena & Tony。
我们相视而笑。一切水到渠成。而过程中的种种点滴,或快乐或伤悲或不可逆转的曾经,或者也都是一个人的命运。从此,也将会成为我们的。
我想,那些闪闪发光的时刻,是为让我们回忆起那些生命里不被想起的快乐。
雨停了。亲爱,我们一起回家。
2010年7月6日,离我们登记结婚还有6天,此刻耳边是张悬——
深深的话要浅浅地说
长长得路要挥霍的走
大大的世界要率真地感受
会痛的伤口要 轻轻的揉
薄荷@八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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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充沛的下午,大概只有在公园散步才是正经事。
四月,和你在一个温暖的天气里去郊游。穿了一身深深浅浅的红,走在明晃晃的太阳下面,相机挂在脖子里头。公园有比我想象中更多的人,天空中高高低低的风筝随处可见,灌入身体里的透明的风和暖的空气都在提醒着即将醒来的又一个春天。
你给我买了一支蓝莓口味的棉花糖,吃到满手都是绚烂的紫和童年的甜。
那天的公园里开满了花,我们走走停停,按动快门。四季里大概只有春是最盛大的,梦境散去,万物醒来,安静却又澎湃。
要看过多少风景,走过多少路才能发现这样无所不在的绽放的小小宇宙,仿佛只是漫不经心地兀自存在着。而年轻的我们所向往的流浪和飘荡,那种孤身一人的漂泊感和对未知的不确定性,究竟又有多少力量已经握在自己手中而不自知。总有一天我们会明白,原来一切早在开始时就已经拥有或已经失去,只是当时的自己只想走得更远更远。
花期过去的时候,凋零的花瓣也会是一种养分吧。
即便知道如此,在这一季里,你也曾淋漓尽致地不惧怕凋谢地盛开过吗?
因为懂得太多哲理,所以小心翼翼。因为听到太多劝诫,所以不停修剪。因为眼见太多伤痕,所以裹藏内心。可是当有一天真正变成别人所期望的那个人的时候,也会觉得快乐平静吗?也会想起那散落一地的羽毛吗?回望的时候,也会有过人人叫停却一意孤行的时刻吗?
往前走一步,也许会成就无与伦比的勇敢,却也可能沦为不堪回首的败笔,可是你知道的,人生如果没有了这样不可预知的忐忑,快乐悲伤都无从谈起。而是否能够承受这样的结局,每个人也都是一辈子而已。
那些悸动的念想,荒诞的妄想,不可企及的梦想和半梦半醒的臆想,即使都会被时间一点一点地偷走,也都会成为人生里或精彩或微小的曾经,那么,我将不会后悔曾经荒唐可笑的自己,是在怎样的不可思议里,用力去活过,又或者仅仅是扮演别人的一个过程。
是的,我不后悔。
如果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消失,拥有的敏感不复存在,爱过的人变成回忆,那么现在的一切都将变成一种纪念。纪念我们爱过、被爱过、伤害过、被伤害过、拥有过、却最终失去的,曾经。
哪怕物是人非也好,世事浮动也好,我仍要走这一回。
Read More你曾经做过的一个梦,是关于日食。
梦里只有我和你。
我们在这座城市上空的桥中央吃冰淇淋。周围是巨大的落地玻璃,脚下是骚动的人群。
遮天蔽日的瞬间,我说,那么太阳就没有了咯。
然后我们笑着,轻轻轻吻。
暗淡的星辰。白昼的银河。静默的城市。
而世界在此,绽放最初的容颜。
致全宇宙最初的蓝
作者:薄荷@Little Light
刊登于《时光岛》2009年10月号
我遇见了你,在黑夜触及白昼边缘的地方,在光明惊动黑暗并催它化为黎明的地方,在波浪把亲吻从此岸送到彼岸的地方。
从深不可测的一片蔚蓝的心里,传来一声金色的召唤,我越过泪水的黄昏,竭力凝视你的脸,却无法确定是否看见了你。
——泰戈尔
你喜欢大海吗?
不一定清澈见底,也没什么人来打理,每到夜晚就变得漆黑一片。
你喜欢大海吗?
小镇里没有超市,土狗只分黄黑两种,每年台风来袭时都会淹水。
那么,你还喜欢大海吗?
对我来说,这一切别无选择。
事实上出生在海边远没有想象中那么浪漫。不过是海南岛上一个连名字都不为人知的小镇,大海对我来说就像年老色衰的隔壁邻居一样普通。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试图逃离这个落后而贫乏的地方。而直到我遇见她和她,我才明白那些神话和传说都是真的。大海是有生命的,一如她的声音、味道、温度和记忆,在脑海中翻来覆去,挥之不去。
是屋檐下一盏盏在腥咸海风中来回摇曳的灯。是宇宙中最初也最永恒的蓝。
她们一个叫蓝降,一个叫系央。
海>>蓝降>>1762公里的笑颜。
遇见蓝降,是在我14岁的某个苍白下午。灿烂的阳光倾洒整片海面,温热的海水包围身体。
小镇里几乎所有人都是游泳健将,一望无际的大海中,比谁游得更远一直是少年之间最习以为常的比赛。那天的我不过是瞥到一眼她的身姿,竟不知该如何收拾自己的慌张。任凭海水在瞬间淹没视线,天空的蓝,满山遍野。
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竟没来得及对她吹一声口哨。
很快有人把我从水里拽起来。我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抬起眼,便看到她。女孩脸上沾着水珠,像宝石。
“你还好吧?”她探寻的目光像一只兔子,被海水浸润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几乎耀了我的眼睛。
她是谁?我从未见过这里有如此洁白秀美的女孩子,而这个无人问津的小镇里也从来没有过什么游客。那么,她是谁?
我怔怔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她耸耸肩膀,很快又一头扎进水里,游向不远处的两个大人。
我顿时惆怅万分,意识到有人拍我肩膀,“远叙,总算赶上你了!干嘛停下来?你在发什么呆啊?”
回过头,一脸横肉的胖子正坏笑着,丢下我继续往前游去。我环顾四周,小麦色的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迎头赶上,哪里还有那个女孩的影子。
那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输掉游泳比赛。但我毫不在乎,只是一次又一次回头去寻找那个女孩子,但却没有。只能闭上眼,在记忆里触摸她的样子。那么耀眼的白,像波光粼粼的海面。还有她的笑容,多么动人心弦,像清晨最温柔的一道光。
我知道她就在那里,在海水之下,如人鱼一般嬉笑欢闹着。我知道,她就在那里。
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之中,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忧伤。
第二天,当蓝降出现在教室里的时候,在此起彼伏的口哨声中,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像潮水一样不可抑止地红了起来。
那一刻我简直想感谢上帝。
女孩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她的名字。白莫道不消魂粉笔在她手里漂亮而连贯地起舞,最后手腕微扬,做一个完美的收势,全然一气呵成——
“沈蓝降。”
这个小城里很少有转学生,她又长得好生好看,令所有人都兴奋地交头接耳起来。同桌胖子凑过来说:“一看就不是海南人。啧啧,真白。”
我当然知道她白,比你们谁都早。我没理他,只是专心继续研究黑板上的名字,但很快手臂又被那家伙拽住,“远叙,你看她……”
“你烦不烦!”我猛地一甩手,胖子没坐稳,连人带椅子摔了下去。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整个教室霎时静了。
台上的女孩向我投来似笑非笑的眼神,心知肚明一般。她还记得我,但此刻我只觉窘迫异常。
“介绍一下自己吧。”班主任没有放过这片刻的安静。
蓝降挑着嘴角点头示意,然后略微收了收下颚,又拉了拉白色衬衣的领口,最后才仿佛一切就绪一般,扬起脸,唇畔绽放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迷人的笑容:“我是沈蓝降。从上海来,因为父母工作调动的关系,在这边亲戚家暂住。”
她的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丝丝入扣,连贯得就像她的签名,早已烂熟于心,分毫不差。
我们的身边从来不曾出现这样的女孩子,甚至于整个小镇里都从未有过。她漂亮,优雅,完美,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来自梦一样遥远的大城市。
我看着她,觉得有些晕眩。
在刚开始的那几个月里,周围的空气中持续弥漫着一种蠢蠢欲动的气息。
沈蓝降无疑是众所瞩目的焦点。她在第一次考试里轻轻松松地拿下全年级第一名,写出来的作文充满灵气,令师长惊叹;她在艺术节的舞台上载歌载舞,连高中部的学长都来打听她的名字;她还教全班的女生做寿司,又跟着男生学沙滩排球,和大家一起下海去游泳,穿的是从来没人穿过的橘红色比基尼……几乎每一个场合里都有她的身影,高挑洁白,嘴角永远扬起倔强的骄傲,那么与众不同。
她和这座南洋小镇里平庸木讷的女孩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然而当我厌倦了无聊的艺术节而提早开溜时,却在空无一人的海边看到了她。有些落寞的、独自一人的沈蓝降。
这让我想起第一次在海边看到她的样子。而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她脸上找到过那种动人心弦的笑颜,取而代之的只是洁白和孤傲。
“沈蓝降。”我尽可能温柔地喊这个名字,生怕惊扰了她的安谧。
蓝降仰起头看我,微微一笑,“邵远叙。”
我从来没有听过一个女孩可以把我的名字念得那么好听,字正腔圆。她示意我坐在她身边,侧过头来,“为什么沙滩上没有人呢?”
“因为大家都回去做晚饭了啊。”我指着夕阳,忍不住问她,“周日和你一起游泳的是你父母吗?”
“哈,你就是那个差点淹死的?”蓝降笑起来。
我不以为然,“那天你看起来很开心。”
“爸妈把我送来姑姑家,晚上又坐飞机回去了。”刹那间,她又露出那么寂寞的表情,眼神触向大海的深处。
“上海,离这里很远吗?”说完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是个蠢问题。
蓝降的目光低下去。良久,才低声回答:“1762公里。”
我不知该怎么安慰她,想扯开话题,脱口而出的却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穿比基尼的真人唉。”
她来了兴趣,“难道以前都没人穿过吗?”
“这里的女孩……一般都穿那种连体式的,黑色或者深蓝色。”我笨拙地比划着,她终于忍不住笑,“那外国人呢?”
“这里没有外国人。”我老老实实地说,“外国人喜欢三亚,才不会来这种小地方。”
她笑起来,脸上的寂寞淡了。
那天我当然没有下水游泳。在夕阳褪尽最后一点微光的时候,我起身对蓝降说:“走吧,这里晚上没有灯。”
女孩扑闪一双大眼睛,疑惑着。
“因为……海边闹鬼啊!”说完,我转身开始狂奔,听见身后传来蓝降慌张的呼喊——
“邵远叙!等等我啊!”
海>>蓝降>>她爱着大海。
从蓝降姑姑家的阁楼望出去,可以看到她最喜欢的整片失眠的海面。
她对我说:“远叙,把满天星星的碎片揽在怀里,所以大海才整夜整夜不能睡,一遍又一遍,涌动着浪花和泪光。”
这是蓝降在岸堤上说的话,然后我们一起迎接了正要醒来的天空,回去学校的时候,我握住了她的手。
每天午休的时候,我都会和一帮兄弟在学校的操场上打篮球。这片被阳光亲吻的土地,赋予我们永远不曾寂寞的生活。
这天我们和隔壁班几个嚣张的男生有一场比赛,初衷竟然是为了蓝降——从某个追她的男生口中传出,蓝降已经有喜欢的人,而且就在我们班上。对方当然不服气,带了人过来挑衅,所以就有了这一战。
比赛引来了不少午休时无所事事的学生,加上闻风而来的好事者,很快就围聚了整个篮球场,大家都等着好戏上演。
但,并不顺利。我们队的比分从一开始就处于落后。我心里没来由的烦躁不安,而且愈发强烈。我知道,这与那些装了硬币而发出噪音的空饮料瓶无关,与休息时塞过来纸巾和纯净水的一双双手无关,我只是在等一个答案。
因为她说,那个人就在我们班上。
“邵远叙。”依然是一把柔软的嗓音,普通话字正腔圆。
她终于站在我面前,一条白色短裤和一双白色匡威,递来nepia的薄荷味纸巾。
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如果你赢了,我就告诉你,我喜欢谁。”她凑近我耳畔,留下温柔的呢喃。
——那么轻而易举地,就俘获了我的心。
毋庸置疑,最后我们把那群家伙打得落花流水。运动向来是我的强项,虽然很容易被说成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我一点也不介意。比赛之后我好不容易躲开了雀跃的人群和聒噪的女生,终于看到她在树影横斜的长廊里朝我招手。
光是一路小跑向她,就已让我心悸不已。
“明天早上,一起去看日出吧,我还从没见过海上日出呢。”说完之后她仰起头,听树梢上的鸟儿唱着慵倦的歌。
我注视着她憧憬而微微泛红的脸颊,心中的疑问到最后也没能说出口。
当晚我失眠了,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入睡,醒来时已经错过了闹钟。
我知道这次完蛋了,像疯了一样跑到海边,才发现自己忘记带手电,面前的大海漆黑一片,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害怕。可我竟让一个女孩子等了这么久。
我急忙高喊她的名字,只觉得眼泪随着一声声嘶吼而愈发迫在眉睫,几乎要哭出来。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记得我喊了她的名字整整十二遍,终于在汹涌的浪涛和猛烈的海风中辨别出不远处微弱的回应。我飞快地朝那个方向跑过去,只听断断续续的抽泣声一下一下攥紧了我的心脏,直到在她面前停下脚步——
“对不起,我来晚了。”
然后女孩子温热芬芳的身体猛地投入我怀里。
“邵远叙……邵远叙……”她哭着骂我,“你这个死猪,混蛋,坏人,讨厌鬼,没良心,你去死!”
我享受着如此甜蜜的折磨,心想能找到她,真是太好了。
我们在没有月亮和星光的黑夜,沿着潮汐的轨迹,向岸堤出发。
远处的灯塔是唯一的光,忽明忽暗。蓝降跟在我后面,我们持续着踩在沙滩上的笨重的足音。时而她发出微弱的惊呼,因为潮水突然涌上了她的小腿,或者一脚踩进了深深的水洼,但她很快又跟上了我。
我没有伸手去拉她。她亦没有向我求助。我知道那是不需要的。
即使黑暗中的我们只能辨别出彼此的轮廓,墨色涌动的大海,还有头顶深眠的无限。我还是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这个女孩子身上的某种倔强,像是海面上自由飞翔的鸟,无需旁人。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了很久。看起来近在咫尺的岸堤,实际上离我们很远。
在某个时刻,我发现身后的脚步消失了。急忙回过头去,看到蹲在地上的人影,我走近她,“怎么了?”
“拖鞋里都是沙子,脚被磨得好痛。”她无奈地说。
也难怪。来旅游的人都以为海南岛上到处是绵软细白的沙滩和清澈蔚蓝的大海,但其实,这里不过是岛上一个不起眼的小镇而已。海并不蓝,沙也不细,所以才无人问津。
“那我背你吧。”
她突然轻笑起来,一溜烟跑到我前面去,回过头来大喊:“笨蛋,你以为拍《蓝色生死恋》啊!”
——呵,原来是装的。
我无法按捺内心的喜悦,这就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她近在咫尺,让我的黑夜从此有了光。
不知走了多久,岸堤终于触手可及。大量废弃的钢材堆在那里。我让蓝降等在下面,自己艰难地攀爬上去,然后再伸手拉她上来。
“终于看到大路了。”她这时才松了口气,开始埋怨,“白找你当向导了,根本不认识路,你到底是不是在这长大的啊?”
正因为在这里长大,所以才不熟悉。我没有说话,隔了一会才开口,“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
即使它伴随我出生和长大。对我而言,不过是四面围城,挡住了外面的世界。我看不见四季不败的繁花,看不见泪滴一般的大海,看不见蓝色永恒的苍穹。
即使这些美好近在眼前,但依然只是一个落后而贫乏的小镇。比起出人头地,这里的人们更喜欢安居乐业。一代又一代,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消磨着时间和生命。
大家在日光下安静地生活着,慢慢地失去了出口。
“夜间,喧闹的声音疲倦了,空气里充满着大海的喃喃低语。”蓝降打破了沉默,在黑暗中摸了摸我的脸说,“这是泰戈尔的诗。远叙,我喜欢这里呢。”
她独自走向岸堤深处的漆黑,像是再大的风浪也无法惊扰的安宁。天空的尽头有闪电在云层之上,顷刻间绽放了光明。
她说:“我爱大海。”
海>>蓝降>>南海姑娘。
天空醒来之前,蓝降一直在歌唱。
婉转的歌声悸动在她唇畔,竟然是邓丽君的《南海姑娘》。我不知道这个来自远方的14岁少女,竟然也会唱起这样一首歌。而此刻我们正并肩坐在某个落后的南洋小城的岸堤边,一起等待海上日出。
脑海中浮现出熟悉的电影画面,我在她一曲终了后问:“看过岩井俊二的《燕尾蝶》吗?”
蓝降惊讶:“你竟然知道岩井俊二?”
“难道我是外星人?”
于是笑了。天空正慢慢明亮起来,我逐渐可以看清蓝降的侧脸,还有我们面前温柔的大海。
“远叙。”她轻唤我,侧过脸来微笑,多么动人心弦。我爱她读我名字的时候,那么好听的发音。
她身上兴奋而喜悦的气息笼罩着我的世界,令我亦感到欢愉。
她在我耳边不断地念着我的名字。恍如梦境一样,投射在安静地迎接清晨的海面。
天空每分每秒都在变幻。云朵的颜色,形状,移动的方向和速度,正带着热切的期盼重叠在一起,令东方的海面盛满了紫红色的云烟。
我和蓝降屏息凝神,专注地凝望着眼前的风景,仿佛任何一句话都是一种打扰。
直到太阳终于破云而出,晨与夜在此刻交融,大海拼凑着朝阳的倒影。而世界寂静。
在我的生命中,在我的星球和宇宙里,我从未见过如此灿烂的一刻。
大海在世界的起点中,回归最初最纯粹的蓝。
离开的时候,我们在岸堤旁发现了一条被花草掩映的小路。彼此相视一笑,却依然循着那堆看起来异常险峻的废弃钢材折返回去。
落地之后我转身向后面的她伸出手。看到清晨的海风吹乱了她的长发,她一边注意脚下,一边拢住散落的刘海。那一刻我完全忘记了她是无所不能的沈蓝降,她看起来就和普通女孩没什么两样。
她没有拒绝,微笑着将右手放入我掌心。
我们拉着手去学校上课。时间尚早,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人。蓝降从书包里掏出便当,又拉着我跑去大草坪,找到那颗高大的重阳木,依偎着它坐下。
周围的草地和树叶,都仿佛还没有醒透一般,带着睡眼惺忪的露珠。并不刺眼的阳光透过头顶重阳木的叶子,在我们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蓝降踢掉人字拖,光着脚坐在树下吃便当。她的皮肤洁白耀眼,像波光粼粼的海面。我就这样目不转睛而又满心欢喜地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直到她的脸颊泛起一抹羞涩的红。
“如果你赢了,我就告诉你,我喜欢谁。”
我突然想起蓝降还欠我一个回答,然而此刻,我却只想在这个宁静的早晨睡下去。
——早已经不需要什么答案了。
我恋爱了。
世界上一定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这个14年来只对运动和睡觉发烧的邵远叙,在一夜之间情窦初开了。
我恨不得告诉全世界自己追到了沈蓝降。从此我们出双入对,我干脆地拒绝了几个对我有好感的女生,也不允许别的男生靠近蓝降一米范围内。我太了解这些人了,他们都在虎视眈眈地等待机会。
午休时我不再打篮球,周日不再参加沙排比赛,无所事事时不再与一群兄弟满城乱转,我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蓝降,我希望每分每秒都能看到她。我们一起游泳,听歌,看大海,写作业,爬树摘椰子,交换对岩井俊二的热爱。我们的世界里只有彼此,多么美好。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曾那么坚信不移,可结局,却总让人措手不及。
是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我自然带着蓝降去。一帮人在海边烧烤喝啤酒,最后坐下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我忘记了那天有多少人承认暗恋蓝降,他们一个个在对我露出愧疚神色后,又迫不及待地将同样的问题抛给别人,仿佛在说“你看,又不是我一个人暗恋她。”我的脸色越来越坏,胖子出来打圆场:“别闹了,现在开始必须大冒险。”
谁知他们闹得更凶,几个男生喝多了,要求输的人把蓝降抱起来。我一双眼睛几乎喷出火来,而蓝降反倒落落大方与人拥抱。最后,当胖子一脸犹豫地靠近蓝降时,我终于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上去一拳掀飞了胖子,再转身逐一教训那群色帘卷西风狼。
第二天去学校,大家脸上都挂了彩。班主任当然不肯放过我,等写完检察回教室,看到蓝降正为那些男生消毒伤口。我上去抓住她手臂,可她看也不看我就甩开,继续做她的慈善。我怔了怔,冷冷问:“沈蓝降,你什么意思?”
她仍不理睬我,直到为所有人贴上邦迪,才背起书包走出教室。我追上去,要她和他们保持距离,这帮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女孩终于抬起眼来,黑瞳里泛起一丝愠怒,“邵远叙,我们分手吧。”
很快她又变回了那个闪闪发光的沈蓝降,在任何一个场合出现都最为引人注目。她美丽率真,又没有架子,所有人都喜欢她。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和她分开之后我始终独自一人,游离在人群之外,沉默地看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不是没有挽回过。在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在老师办公室门口,在她留下值日的教室,我拦住她,恳求说重新再来。
“远叙,我不是你的东西,也不是玩具。更不属于你一个人。” 熟悉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我在灼热得令人晕眩的阳光下,知道自己失去了她。
一直到蓝降离开,我们都没有再在一起,也没有再和谁恋爱过。初三的时候,蓝降要回上海参加中考,自然也在上海念高中。班里为她举行了欢送会,我没有参加,而是独自在沙滩上看了一下午的海。
蓝降来找我。我们像最初那样一起并肩看海,但这一次,却是告别。
“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我问她。
她笑起来,“傻瓜,我早就忘了。”
眼泪措不及防地下落,我别过脸不想让她看见,“那么,再见。”
她起身离去,剧终散场。
慢慢我也忘记了那个曾和我一起看日出的女孩。忘记了暗夜与清晨拥抱的天空。而你就在那里。
破晓微笑,花朵盛开。
海>>系央>>她比烟花寂寞。
漫长的假期过去,小城里并无新鲜事。我从初中部升到高中,个子长高了不少,依然独自一人。
从未想过自己会变成别人眼中沉默内向甚至有些古怪的男生。我常常坐在校园里那棵高大的重阳木下,或者是傍晚无人的沙滩上,听歌,看海,不发一言。
直到我遇见系央。
节日的夜晚,满天都是绽放的烟花,沙滩上人头攒动,大海欢呼汹涌。
是一年一度在海边举行的中秋祭典,作为小城长久以来的传统活动保留至今,全城的人都会来参加。大人带着孩子一起赏月、游乐、烧烤、放烟花、祭拜月神和海神、缅怀先祖,充满了热闹气氛,就像一场盛大的园游会。
人群时而爆发出欢呼和掌声,我下意识地避开,抬头看到初中时的朋友迎面走来。彼此的眼神交汇、错开,然后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
朋友这种东西,我早已不在乎了。
蓝降走后不久,我试图打过她的电话,但海南的号码已经停机。我坐在大海边抽完了人生的第一包烟,也许这就叫做一无所有。曾经一起玩闹的朋友和喜欢的女孩,全都离我而去。
罢了。一个人有什么不好。
正当我走神之际,有一个陌生女孩叫我的名字,“邵远叙。”
我看了她一眼,“有何贵干?”
“我叫周系央,是沈蓝降的表妹。”她说。
后半句话才是重点。我皱着眉头思索,“你是……她姑姑的女儿?”
她点点头,“其实我们同级,我只比蓝降小几个月。对了,我有她在上海的地址和电话,你要吗?”
我愣了愣,“你为什么不早点给我?”
“蓝降说你来问才能给你。”女孩怯生生地缩了缩下巴。
“我现在也没问你要吧。”
“那,那就算了。”她转身要走,被我一把拉住,“开玩笑的。快给我吧。”
“抱歉……我没带在身上。”她向旁边一个穿短裙的女孩打了声招呼,又对我说,“好朋友在叫我,我先过去了。周一学校见。”
学校?她是我同学?可我实在毫无印象,话说……她刚说她叫什么来着。
星期一照例换座位,当我正趴在桌面上观察光线中飞扬落下的尘埃时,前排的女生突然回过头来,将一张纸条放在我桌上。我正莫名,而当眼神触到上面的手机号码时,我才突然明白过来,不可思议道:“你居然和我同班。”
我对这个名叫周系央的女生毫无印象。但很快我发现不仅是我,大概全班十有八东篱把酒黄昏后九的人都不知道她的名字。理由有很多,比如我们刚进高中没多久,比如她娇小纤弱性格内向,最主要的是,她和我一样是集体中的异类——总是独自一人,与人群格格不入,加上她又是女生,存在感微弱之余,常常被人忽视。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也是如此。但我并不介意。
午休时我一个人躺在草坪上晒太阳,有时也会看到她和另一个班的好朋友在一起,可惜实在有点鞭长莫及。
除此之外,她似乎没有别的朋友。女生们永远三五成群热闹非凡,而她却始终坐在旁边,看书或者发呆,来去都没有人在意。
体育课上学习篮球。男生大都已经能够娴熟地上篮,女生则两人一组练习运球。大家飞快地找到自己的好朋友,只有那个叫系央的女孩子手足无措,脚步略微移动了两下,最终还是尴尬地停在原地。
哨声响起,她孤单地站在人群之外,低垂着脸,看起来那么寂寞。
体育老师环顾四周,女生的人数应该正好是双数才对。果然,有三个女生不肯分开,便要求其中一个出列。其他人纷纷投去同情的目光,只见一个女生慢吞吞地走出来,满脸不情愿地走到系央身边。
一切就像一出无聊的剧集。我打了个哈欠,拾起落在脚边的一朵鸡蛋花,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为什么女生的孤独,好像从来都是可耻的。
休息时间一到,和系央搭档的女生立刻跑回朋友那里去,于是她又变成独自一人,站在角落里看别人嬉笑喧闹。我站起身来,走向阳光下那个单薄的身影。一步一步,也仿佛是走近我自己。
——“逃课吧,我请你去喝清补凉。”
海>>系央>>友情。
曾经梦到过和蓝降一起吃东西。只此一次。
是在中考之后的暑假里,她的样子过了那么久,竟然还无比清晰地出现在我的梦里。
是在一家破旧而狭窄的小店里,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店的面积实在太小,我们挨得很近。
近到我能清楚地捕捉女孩子眼角眉梢流露出的欢喜,心满意足的表情,还有澄澈明媚的微笑。我们的天空没有一丝阴云。
而我则一反常态地对端上来的食物夸夸其谈。在梦里,我似乎感觉不到在蓝降面前固有的那种紧张,反而轻松地为她介绍着海南的特色。
“喏,这是清补凉。”——用糖水煮过的芸豆、绿豆、通心粉、鹌鹑蛋、菠萝丁、西瓜丁、玉米、杏仁、红枣、薏米和椰果盛满一大碗,再加入冰镇的椰奶或是用椰奶打成的雪泥,香浓且冰凉。夏天,坐在晚间热闹的街边,天空中星辰闪烁,而你自顾自捧着一只碗吃到精光,时间就这样潺潺而过。
“那个是海南粉。”——雪白细软的米粉撒上牛肉干、鱿鱼丝、瘦肉酥、酸豆角、芝麻、花生,少许盐和酱油,再淋一勺用黑木耳、竹笋等熬成的卤汁,拌匀之后香气扑鼻,足够填饱每一刻高涨的食欲。我记得你爱吃面食,那么你一定会喜欢海南粉,对吧,蓝降。
“唔,还有椰汁龟苓膏,美容养颜的,你会喜欢吧。”
你会喜欢吧。蓝降,这些都是你在上海吃不到的东西。你会喜欢吧。
在你面前始终感到自卑和无能为力的我,虽然说过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地方,但是如今,我却深深感激自己出生在这里,因为这突然变成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东西。蓝降,这里有大海,有蓝得耀眼的天空,还有至今仍然爱着你的,我。
梦里我们没有误会,像普通的情侣那样快乐地笑着。
“你给蓝降打过电话吗?”直到耳边响起系央的声音,我才回过神来,轻轻摇头。
当然不会忘记拿到号码的那天晚上,我对着纸上的11位数字,额头和掌心全都是潮湿的汗水。蓝降,我要如何告诉你我的喜欢,才不会显得幼稚。要怎么说才能让你知道,我已经长大,不再冲动,不再幼稚,懂得珍惜。
但最终,当整个世界都沉睡,我才悲伤地发现自己其实无话可说。
我们之间,早已经远隔了整片大海的蔚蓝。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早晨醒来时手里还捏着手机。那张写着蓝降地址和电话的纸条被我扔进了垃圾箱。我大声笑自己天真。比你好的男生比比皆是,何况她根本不属于这里,上海才是她的家。也许……也许她早已经忘了你是谁。
我和我的故乡一样,不过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存在。
“会寂寞吧。”系央用塑料勺轻轻搅着碗里的椰奶,“蓝降走了之后,一个人很无趣吧。”
“寂寞?我才不会。我喜欢一个人。”
她瘦小的身体突然侧过来,唇畔挂着一抹心知肚明的微笑,反倒叫我窘迫了。
“那我们做好朋友吧。”她端起碗来一口喝尽,畅快淋漓,“谢谢你的清补凉。”
我看着她,顿时感到暖。不,是我谢谢你才对。
系央坐在我的前排,上无聊的课我们就肆无忌惮的聊天。体育课我们并肩站在人群之外,和他们的喧嚣热闹无关。午休的时候我在重阳木下沉沉睡去,系央会在上课前叫醒我,我们一起回教室。
日子过得波澜不惊。身边有一个人,总比独来独往要好得多。
而大多数时候,我们是沉默的。彼此都是寡言的人,只因尝过孤独,才明白什么叫寂寞。所以睁开眼看到对方在自己身边,总会觉得心安。
系央时常被同班女生欺负,因为不反抗,而更加放肆。她常常被差遣做事:搬东西,提重物,抄笔记和作业,最多的是替别人做值日。于是放学后的系央又要打扫教室,还有一堆功课要完成。我便帮她打扫,让她好尽快搞定作业。
这样的日子,多得数不清。我要系央学会拒绝,她却总说每天要见面的,能帮就帮吧。当然每天写几人份的作业也有益处,系央的成绩好得不可思议。
期末考试之后就要分班了。系央自然要选文科,我们不再同班。听完成绩后我跑去警告了那几个欺负系央的女生,大概因为平时独来独往,几个女生显然有些害怕,脸部表情都开始抽筋。
这是我唯一能为系央的做的事了。
黄昏,她跑来沙滩找我,沉默地坐了很久,才开口说:“远叙,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和我做朋友呢。是因为孤单一人很寂寞,而我也同样没什么朋友么?”
大海沉默着,天空也没有说话。
我再次饱尝了无言以对的忐忑,直到系央放弃了等待,起身离开。她走的时候,试图向我展露出一个笑容。这最终令我在兜头而来的记忆里,被心痛狠狠击中。
那一刻,我想起了蓝降。
海>>系央>>因为寂寞吗。
分班之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系央。
事实上,我们只是偶尔才在课间操或者放学的楼梯上遇见。她和好朋友分到同班,总是手挽手走在校园里,她终于不再孤单。而我和她,不过见面时互相点点头,然后擦肩而过。
我不知道我们还算不算是朋友。曾经一起携手走过的岁月,仿佛是小说的中一个章节,被时光轻而易举地翻阅。只是每一次月考之后,我都会下意识地在通报全年级成绩的布告栏上寻找系央的名字,知道她成绩很好,排名一直在上升,便放下心来。
常常会想起那天她问我的话,答案渐渐清晰,却没有机会告诉她。
我仿佛总是与自己在乎的人错过。拿捏不好分寸,也不知如何守护,所以每一次都失之交臂,只能后悔莫及。
所以这一路上,失去了那么多。
高二的课程越来越紧,当我开始挑灯夜读,以为周系央这个名字已经淡出了我的世界时,却再一次听到了她的消息,措不及防地,出现在学校的广播里,出现在老师难以置信的表情里,出现在每个人的叹息里。这个素来不为人注意的女孩,突然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和话题——他们说起初只是一场感冒,不料却引起了严重的肺炎,最后导致肾衰竭。他们说她曾两次停止了呼吸,都是死里逃生。她的名字,是周系央。
我怔怔地,觉得这一切如此遥远而陌生。像是电视剧里老套而无聊的情节,因为上演太多次而变得无味。
我不敢相信这个曾经每天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如今却徘徊在生死边缘。我不敢相信是她,那么瘦弱的身体,竟要承受着这么多痛苦。
老师说,她在重症病房,连父母都只有半小时的探望时间。我见不到她。
空无一人的海边,我问自己,同样的事,到底要发生多少遍才够。
为什么总是在后悔?为什么从来不肯说出真实的想法?最懦弱的人是我,最失败的人也是我。无论是蓝降还是系央,无论以爱情或友情的名义,我都没有伸出手,阻止她们的离去。
放任一次又一次地错过。就像近在咫尺却从未看过的大海。
也许蓝降和系央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她们手中都有一面镜子,让我看到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为力。那么不堪。自惭形秽。
是我失去了她们,失去了朋友,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心中直觉地浮现出11位数字,我按下号码,不禁笑起来,居然一直都记得。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我生命中最美的颜色,是你们给予我的欢乐和悲伤,教我成长。我怎么会不在乎,怎么能以为自己不需要别人。
电话接通,她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在耳畔,我哽咽着说:“蓝降,我是远叙。你还记得我吗?”
这一次我没有做任何准备,大脑一片空白,然后听见蓝降问:“和系央做朋友,是因为寂寞吗?”
“不!”我对着电话大喊,“绝不是因为寂寞,系央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朋友。我怕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我是多么在乎我们之间的友情,所以她绝对不可以就这样放弃……”
“够了。”蓝降在我几近失声痛哭时打断了我,一字一字说,“我现在就在医院,你自己来告诉系央吧。”
海>>尾声>>梦的短诗。
“你喜欢大海吗?”
记忆里,曾有人这样问过我。在向晚最后的歌声中,天空终于倦怠地合起眼睛,暮色便渲染了黄昏。
我和蓝降走在夜晚的沙滩上,仿佛又回到那一年。在我们原本毫无交集的生命里,唯有这片看似缺乏情调的大海,却又以时光的名义,卷走了我们共同的14岁。
海浪拍打着曾经一同守候日出的岸堤,微澜的海面泛着粼粼波光,巨大的月球从墨色的夜空中,撒下整片金色的光华。
而我身边的你,那么安静,那么熟悉。
“你看到光了吗?”蓝降轻轻开口,“刚才在医院里,我觉得系央好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在光中沉睡。”
我点点头。多亏蓝降,我才终于见到了重症病房里的系央。她睡着的样子安谧温柔,仿佛被一个香甜的梦包裹着,在这个宇宙中闪闪发光。
“夜间,喧闹的声音疲倦了,空气里充满着大海的喃喃低语。”在蓝降惊诧的目光中,我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至此,整个宇宙的海回归最初的蓝。
“对不起,我来晚了。”
“医生说已经度过危险期了。”
“一定会好起来的。”
黑暗中没有人看到我的眼泪。是的,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们。对我而言,你们有多重要。请相信这一定与寂寞无关,只存在于我们心中最温柔的那部分。
如同这片海,早已深植在生命中的每一道褶皱里。无论自以为羞耻的成长,还是死不承认的自尊心,都只是鼓起勇气抬起脸对你微笑的整个过程中的那么一小簇浪花而已。
这个海南岛上无人问津的小镇,就是我为止依赖和生存的整个宇宙。而你们,是最初也最纯粹的蓝。
这两个女孩,一个叫蓝降,一个叫系央。
——不负这片海。
(改编自真实故事。特别感谢: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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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薄荷@Little Light
连载于《紫色年华·大爱100》2009年11、12期
{荷薇。}
荷薇再见到修启,是学校运动会。
她凭校刊的记者证进入赛场,而普通观众只能在看台呐喊。每场比赛前她都会特意去看名单,确认没有顾修启的名字。和眠来在一起之后,她一直尽力避免碰见修启。校刊上所有美术系的采访都推给别人,连路过美术系教学楼都要加快步伐,但还是被他的同学碰见,冷冷说:“你以为是小说情节,兄弟两个任你选?别当别人是傻瓜,还不是因为哥哥更有钱。”
荷薇一声叹息,匆匆走开。她的生活正好似小说,没有人知道她背负了什么,又有多艰难。
这时一把熟悉嗓音唤她名字,回过头,修启在赛场上朝她笑笑,“好久不见。”
原来他替一名受伤的同学参赛,荷薇来得早,看到的是未修改过的名单。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去,大方同他握手,说声加油。
比赛之后修启向她,“幸福吗?”
荷薇只能点头。
“如果不快乐,告诉我。”说完,黯然离去。
修启是这么温柔的人,只怪眠来对她的诱惑更大。荷薇感到无可奈何,心里却生了疑惑,总觉得那句话似乎别有深意——他知道她会不快乐?
心中隐隐有答案呼之欲出,但荷薇不愿妄加猜想,宁可静待谜底。也许,永远不知道会更好。
恋爱虽然一成不变,但她却不敢再试探底线。
不是委屈自己,但眠来家中从无别人痕迹,吻她双手也依旧温柔。荷薇不是急不可耐的女子,她还有大把时间,慢慢彼此渗透接受。毕竟,爱上一个人多么不易,她想要持之以恒地守护一份感情,即便对方还未向她敞开。她不惧怕。
周日去医院探望母亲,途中发生一场车祸。荷薇所坐的公车缓缓经过事发现场,只见一辆黑色SUV被撞的面目全非,地上有大滩鲜血,被压扁的驾驶座内拉出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迅速被盖上白布抬走。
荷薇一阵晕眩,忍不住伏在窗口呕吐起来。脑中浮现出五年前父亲的那场车祸,她慌忙从包里摸出手机,用颤抖的手打电话给眠来。
无人接听。也不在家。
死亡的恐怖慢慢占据了她的心。她顾不得旁人诧异目光,大声疾呼让司机停车,飞快地跳下去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眠来住处。
没有人。她就坐在门口等。
从中午等到傍晚,从阳光灿烂等到暮色四合,终于听见Cayenne熟悉的咆哮声。彼时她的双腿早已经麻木,无法自己站立起来。男子下车来,发现了她,便开门让她进去。
荷薇第一次周日来这里。她饿得眼冒金星,刚走进厨房就跌坐在椅子上,连走过去打开冰箱的力气也无。正想让眠来端出昨天剩余的饭菜热一热,却突然瞥见脚边的垃圾桶里,分明就是昨天的午餐,从蔬菜到肉类海鲜,都是她精心烹饪,还剩了那么多。
“今天出门时忘记带出去扔。”眠来站在她身后,语气轻描淡写,“平时我不在家吃饭,放着也是坏掉。”
荷薇顿时心凉了。原来自己不过是每周六来为他买菜做饭的女佣,她一走,她做的饭菜就沦为垃圾。而其它日子,他又会有别的女佣,也许她们都像她一样,每人每周有固定时间,也许她就如同这些无辜的食物,躺在垃圾桶里等待被丢弃的命运。
“你今天一整天去了哪里?”荷薇气急,歇斯底里地问他,“……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女人?”
眠来不语。默默取出一盒杯面,加入热水,静待3分钟,然后放在荷薇面前。
整天未进食,她最终还是难以抗拒食物的香气。
再一次败下阵来。吃完之后,眠来送她回学校。男子一手开车一手握住她,姿势娴熟,沉默依旧。荷薇在他掌心传来的温暖里,慢慢沉静下来。几乎可以断定顾眠来爱的人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
她冷静而绝望地想,那个离他而去的女子,大约有一双极美的手。
各种疑惑和猜测在荷薇心中交缠。爱上顾眠来之后,她脑中全是他。日思夜想,他到底爱的是怎样一个女子,他们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最终两人又为何要分开?
刨根问底的记者精神令她困惑不已。从小就对爱情小说不屑一顾的荷薇,此刻仿佛走火入魔,她多么想要了解眠来的过去,但她的世界里,从来就只有一个故事。
她开始频繁地走神,直至下课铃响时才发现课堂笔记一片空白,而手边的便签本上,却是满满的回忆。原来那件事在她心里从未褪去,即使他们都已经不在身边,却还是成为她不断流血的伤口。
课间,在洗手间里拼命往脸上泼水,荷薇怔怔地看着镜中人,被困在记忆里痛苦不堪。
但那张脸,却渐渐变成母亲,从记忆深处慢慢浮现。她疯狂地哭喊,绝望地悲伤,用尽力气地捶打男人。她一遍一遍问他:“我有哪里做得不好?为什么你会爱上别人?”
“对不起。”男人默默说,“我爱你,爱荷薇,也爱这个家。我不会离开你们。”
眼泪措不及防地坠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家里失去了欢笑,父母总是在争吵,荷薇渐渐也明白父亲有了第三者。当时她尚年幼,天真地想只要父亲不离婚,他们仍在一起生活,一切如初,母亲又何必斤斤计较。
但却轮到她。那么近在咫尺又无法触及,恋着一个人却得不到回应的心情,荷薇终于明白。她终于懂得母亲独自一人承受着多大的痛苦和悲伤。而如今,所有爱恨,都已经随着父亲辞世而消失。母亲忘记一切,不再悲伤。只留下荷薇一个人,孤独地背负这些秘密,一生都找不到出口。有多残忍。
是的,夏荷薇至今为止的生命里,从来就只有这一个故事。她没有错,却为此付出失去一切的的代价。母亲不认得她,也不同她说话,只是慈祥微笑,目光里有怜悯。
她俯身靠近,对着镜子里的人轻轻说:“妈妈,我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来。”
夏荷薇从此变成一名写手。
网络是最好的面具。注册一个博客,她开始匿名写字,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周围的同学纷纷为圣诞节忙碌,荷薇只顾构思她的小说。圣诞夜不是周六,她知道眠来不会来见她。不曾有所期盼,自然也就避免了失望。眠来是从不过节日的男子,仿佛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只活在自己的星球中,孤独地旋转。
荷薇有时候觉得自己亦不过是从窗口遥望那颗发光的星球,以那样寂寞而决绝的姿态,无望地恋慕着他。
有人问起,亦要装作毫不在意,说他工作繁忙无暇分身。不是没有人羡慕,荷薇的男友事业有成,开高级车,每周六风雨无阻等候,从不迟到缺席,简直完美无缺。荷薇淡淡一笑,这个世界如果真有看起来那么美该多好。人们微笑着说自己很幸福,但当剖开事实,真莫道不消魂相却总叫人遍体鳞伤。
每个人都有秘密吧。和她一样,不可言说,只能用一生时间在心底慢慢腐烂。
就这样,圣诞夜只剩她一人。于是去逛超市,买一大包零食独自庆祝,返回寝室的途中却迎面遇见修启。荷薇看到他身边已有一名娇小可爱的女孩子,满脸笑容地依偎着他。
彼此擦肩而过。修启几欲开口唤她,但是荷薇的眼神那么倔强,她需要的人不是他。
身边的女孩还在说着系里的趣闻,修启却无心再听。两人走进学校对面的咖啡店,他们一早就预约了圣诞夜的情侣特饮。坐在靠窗的沙发座位,女孩从包包里取出一个盒子,将里面的戒指递到恋人面前,“圣诞礼物,漂亮吧?”
这时手机响起,修启低下头,看到发件人一栏上写着,荷薇。他几乎从沙发上跳起来,取过外套的时候衣角打到旁边女孩的脸。
“好痛!你怎么了嘛?啊呀,戒指……我的戒指哪去了?”女孩发现丢了礼物,便顾不得呼痛,急忙俯身在地上寻找,却听见从高处传来男生的声音显然比自己更紧张,“抱歉,我有事要先走。明天见吧。”
他从皮夹里摸出钱放在桌上,匆忙离去,却突然被一把抓住衣角,女孩一脸恼怒地追着他道,“顾修启,今天是圣诞夜,有谁比你女朋友更重要?”
男生不理会她,衣服却被抓得更紧了,“……是女的吧?你这么急着要去见的人,是女生吧?”
他到底于心不忍,终于点点头。
“那我们分手!”女孩松开了手,“你这个混蛋!”
修启拿起外套,艰难地穿过一桌桌情侣,跑出了咖啡店。手机屏幕上只有三个字,回答的是他很久之前问她的那句话——
“不快乐。”
他看到荷薇坐在晚风微凉的台阶上,身后的教学楼在暗夜里像一头巨大的兽,向她张着血盆大口。修启伸出手想拉走她,却突然听见小声的抽泣,连忙轻唤:“荷薇,荷薇,你怎么了?”
女孩子不肯抬起脸来。修启看着她瘦弱的肩膀,不可抑止地感到心痛。
“不快乐吗?”
荷薇不说话,过了一会,才收拾好悲伤,轻轻说:“眠来爱的人不是我。”
修启一愣,随即摇头:“不可能。他不会和不爱的人在一起。荷薇,你别胡思乱想。”
漫长的沉默。修启探询地望向她皎洁的面容,在远处微薄的灯光下显得分外动人,他一声叹息,“这实在是个很长的故事……你知道我为什么愿意把你让给他吗?”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哥哥的前女友是个弹钢琴的女孩子,他们是高中同学。大学时开始恋爱,双方父母亦都认可。就这样毫无波澜直到大三,哥哥突然提出要搬出去和她同居,爸妈起初不同意,他索性擅自休学,离家出走,爸爸气得不再认他。可一年之后他们还是分手了,我哥回来,求得了爸妈的原谅,一边继续学业一边在爸公司学习。毕业后很快自己开了公司,虽然事业有成,却再也没有恋爱。”
“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再爱上谁了。”
荷薇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原来那么冷淡寡言的眠来,也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义无反顾地和她在一起。他内心的炙热,毫无保留地付出,都只属于那个人。而自己,从来无法触及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爱,他的过去。
是一颗星挂在天上,只能瞻仰,不可盼望。
已然是结局。
{佳音}
沈佳音有一双美丽的手。纤纤十指,柔若无骨,宛如一支洁白的梦。
但陆眠觉得这些都算不上是美。真正的美应不拘于静态,而是立体的,流动的,能幻化出色彩或音符,紧握住无穷的想象力——就像沈佳音的手。
她学习钢琴已有整整十五年,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翩然起舞,必定是一个完美的姿势,当最后一个音符落定,在场所有人瞠目结舌,良久,才爆发雷鸣般的掌声。
佳音自小受艺术熏陶,母亲亦是音乐家。所有家务琐事都由女佣照料,只为了让不染尘世的佳音专心弹琴,仿佛她的生命里有这唯一的一件事。就这样一路从儿童组,少年组,到青年组,得奖不过是一贯刻苦努力的回报,她习以为常。
母亲说,她的一双手,是为演奏而生。
陆眠起初也是被她的琴声吸引。走进礼堂,全场起立鼓掌,只有他沉默凝视那双完美无瑕的手。他从未见过有人能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仿佛除了钢琴,从未染指他物。
散场后佳音走出后台,看到那袭黑衣仍在原地,便问:“为什么你不鼓掌?”
没有回音,他像是个失语的孩子。面对她犹如初生般的美好,陆眠只觉那双手已经拥紧他,温柔得像母亲的怀抱,他竟无法抵抗。
陆眠就那样爱上佳音。彼时,他们念同一所高中,但直到各自考上大学,陆眠穿越大半个城市来见她,连同多年的爱恋一起向她告白。女子抬起一张清澈如孩童的面容,她在学校里被称作“玻璃花房中的公主”,因为高高在上而无人敢于追求。
“可是我们甚至没有说过话。”她低下头,语气里竟有些娇嗔。
一贯沉默的男子依旧无言语,即使他们已经离得这么近。
炙热的掌心覆盖她的发,她的脸,她的肩,她的腰……最终握住她的双手。
——未完待续。作者:双手的温柔。
荷薇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文字,这些曾属于她和顾眠来的情节,如今被冠以另一个虚拟的名字,亦能谱出一曲恋歌。
也许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独一无二。
点开博客的发布页面,复制粘贴,按下确认,笔名叫作双手的温柔。她写小说全凭心情,时而发布几千字,时而只写几百字。渐渐也开始有人阅读,给她留言,说文字优美,只是更新太慢,叫人等得心焦。也有人好奇是否作者的亲身经历。更有一位自称语文教师,热心为她指点种种不足。
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荷薇的注意力很快从平淡如水的恋爱转移到了自己的小说连载上,闲来无事就去看网上的留言,并一一回复。她说,写这个故事,是为了找寻一段逝去的爱情。
因为明知自己无能为力。无论是眠来的过去,还是父亲的离去,都是她难以触及的秘密。就这样一无所知地活着、痛着,没有人来告诉她真莫道不消魂相。
所以在她的故事里,男主角的名字叫眠,而那位弹钢琴的女子,亦有一个音符般曼妙绮丽的名字,沈佳音。
按照荷薇所写的提纲,陆眠与佳音相恋之后,生活如花般绚烂美好,他们情意相投,亲密无间。毕业后,陆眠与几个同学合伙开了公司,佳音则开办了钢琴教室,两人的生活安稳幸福。不久后买下一辆车,每个周末去郊外野餐烧烤。然而幸福却在一场车祸中戛然而止……
故事写到这里,才是真正的高潮。荷薇一页一页浏览着博客上的留言,读者们显然都在期待这对恋人到底会有怎样的结局,纷纷各抒己见,点击率也节节攀升。荷薇在感到欣慰的同时,却发现自己无法再写下去了。
她知道,那场车祸不仅仅发生在小说中。只要一闭上眼,就回到五年前——
母亲和她奔走在医院的走廊中,他们刚刚收到通知,父亲出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危在旦夕。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说,车祸中除了驾车的父亲,副驾驶座上还有一名女子,同样伤势严重。荷薇只见到了父亲最后一面,他握住母亲的手说:“别怪她。”
这是父亲的最后一句话,竟与他们母女无关。母亲失声痛哭,晕倒在病房里。
荷薇守在母亲身边,方才明白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父亲。她终于落下眼泪,却听见一声喝令,“不许哭!你爸到最后还想着那个女人,我倒要看看她是不是长了三头六臂!”
于是她扶着母亲去探视另一位伤员,却被告知,那名女子已经悄悄转院。
竟是这样的结果。母亲呆立在尚留有大量血迹的病床前,几年来不断的争执和冷战终于在那一刻倾覆坍塌。
这一场三个人的纠缠,最终却让她独自收拾这残局。母亲最终崩溃。
手指无意识地滚动着鼠标,荷薇再次沉入回忆的深渊,眼泪一滴滴落在键盘上,直到这样一条留言闯入视线中——“双手的温柔,你好。我就是你故事中的沈佳音,我想见你。”
荷薇的心跳慢了一拍。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自己在写字,那这个自称沈佳音的人到底是谁?谁在恶作剧?
她连忙回复过去,对方很快又发来一条悄悄话,称自己上网不方便,留下一个手机号。
三天后,荷薇坐在明亮的咖啡店里,等待一个自己虚构的名字出现。电话那头的女子有非常动听温柔的嗓音,她说自己的故事和她笔下的沈佳音极其相似,而那个男子的名字也同样叫眠,所以想见一见作者,告诉她真实的故事。
荷薇突然想到,如果对方所言非虚,那么她极有可能就是眠来的前女友。内心虽忐忑不安,却也隐隐有些迫不及待。荷薇不停地猜想,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让眠来至今难以忘怀?又是怎样舞动琴键的一双手,让他一见钟情,爱了那么多年?
在一声整齐的“欢迎光临”之后,荷薇终于见到她。
然而所有想象和猜测却在瞬间付之一炬。荷薇在视线触及的那个瞬间,脑中除了震惊,只余下尚未崩塌的意念,勉强支撑住座位上摇摇欲坠的身体。
不可能!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一定是弄错了。她只是将两个原本无关的故事拼凑起来,可却有人为此承担了最残忍的结局——
眼前的女子没有手!她居然没有手!
护佳节又重阳士推着轮椅慢慢靠近,失去双臂的女子对荷薇歉意地一笑:“没吓到你吧?初次见面,我叫苏樱,也就是你笔下的沈佳音。”
荷薇努力让自己平静,但同时内心却也变得澄澈,终于明白为什么眠来不能和她在一起,为什么眠来一遍一遍抚摸自己的手,无限温柔和忧伤,却从来不说爱。
——“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故事。”
你知道吗,钢琴,是一种可以让双手起舞的魔法。仿佛只是用黑与白,就足以绚烂整个世界。
顾眠来认识苏樱,始于她在礼堂中的一段钢琴演奏。那一年,他们都是十七岁,在同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二,并不同班。
眠来是性格孤僻却成绩优异的男生,寡言到没有任何朋友。而苏樱却是所有人的公主,举止优雅,高高在上,一心沉浸于古典音乐。两人素无交集,眠来只以目光追随苏樱落在琴键上的手指,看她永远一袭白裙,目光纯洁如初生。
但他们从未说过一句话。
高半夜凉初透考之后,眠来进入重点大学念商科,而苏樱选择音乐学院继续弹钢琴。大二那年,苏樱参加学校圣诞夜的演出,她的钢琴独奏震惊四座,起身向台下致意时,却见到他走上来。曾经异常沉默的少年,已然蜕变成锋芒凛冽的男子。黑衣的眠来手捧花束,一双漆黑深邃的眼,令全场寂静无声。
彩灯下,两人并肩走在圣诞夜的校园里。眠来脱下外套,披在苏樱的单薄肩膀上。她依然只穿白裙,笑容是不染尘世的天真。他爱了她那么多年,却从未走近,仿佛言语也会是一种打扰。所以一直小心翼翼,生怕惊动了她。
那一晚,眠来的告白被拒绝。
苏樱对恋爱全无兴趣,她的梦想是做一名钢琴家,在更大的舞台上演奏,用音乐感动世界,那才是她生命的全部意义。
他们无法做情人,于是沦为朋友。眠来亦只愿守在她身边,看她比赛,获奖,演出,每一个姿势都完美无瑕。他们都以为守住这份纯真,便可以走到永远,甚至也许会结婚,因彼此都是骄傲的人,有旁人无法企及的默契。而这些,已经足够相濡以沫。
眠来与苏樱,这两个名字注定将熠熠生辉,爱情从来不会是他们生命的主旋律。
可是命运却在这里脱轨而去——苏樱竟爱上了别人。
如同弹错了一个音,再勉强继续,也只能是连篇的错。她跌入了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里,那个男人已有家室,并且不会为她离婚。可那是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也许此生都不会再有机会,所以才爱得那么奋不顾身。
他们在一所大房子里,有满室落地窗,她白衣如雪,乐此不疲地弹奏,而他微笑着看她。每周她借口与眠来在一起,便满心欢喜地去奔赴那个人,母亲知道眠来的家世人品,对他们的恋爱颇为放心。
那天一如往常,她坐上他的黑色Cayenne GTS,苏樱因为他而爱上这个汽车牌子。她在男人眼中似一个孩子,占尽宠爱,满脸欢颜。可是突如其来的车祸,令两个人措手不及,车速太快,他已经无法控制,只能尽力护住身旁的少女。
她太年轻了,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还要弹一辈子的钢琴。
车子撞断栏杆飞出去,苏樱随即失去了意识。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体痛得快死了,而拼命保护她的男人早已经躺在血泊中。他们被紧急送往医院,她怔怔地看着天花板上一盏一盏飞快掠去的灯,知道他的妻子很快就会接到通知赶过来。此刻她竟然忘记了满身疼痛,唯一残余的意念只是不想让他难堪,于是恳求医生致电眠来,立即为她办理转院手续。
眠来匆匆赶来,难以置信地见到病床上重伤的少女,她的白裙上全都是血,伤势危急,却还是坚持要转院。他不肯,她就苦苦哀求,甚至威胁说要自杀。她炙热的倔强灼痛了眠来的眼睛,这早已经不是那个柔弱纯白的少女了,爱让她一夜长大,变得无所畏惧。
他到底顺从了她。但结果却延误了治疗时间,苏樱因此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
“没办法了,截肢吧。”医生口中的这个词语令眠来彻底崩溃,他眼睁睁地看着这双曾经在钢琴上曼妙起舞的手臂被全部截去,苏樱从此无法再弹琴,甚至无法站立,这对她而言,比死亡更惨烈。
然而她醒来之后,第一句话却是:“他呢,他怎么样?”
眠来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实话,电视上已经播出了车祸的新闻,重伤的两人中,身份还未核实的女子不顾医生阻拦擅自转院,现在仍下落不明,而另一人因抢救无效,最终不治身亡。
苏樱怔住,之后的几天几夜,她都不吃不喝,躺在病床上靠点滴维持。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却再也流不出泪了。
车祸之后的她变成了另一个人,沉默而消沉。从小对她抱有厚望的母亲悲痛欲绝,每次来医院探望都是泪水涟涟,无法接受她再也无法弹琴、甚至无法自理的现实。苏樱出院后,母亲不愿见到这样的女儿,为她另置一套房子,请来护佳节又重阳士每日照料。
“我的一生,已经结束了。”一直到出院,苏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眠来无法离开这样的她,内心有愧疚,如果当时他不理会苏樱,将她留在医院里治疗,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样的结局。她从三岁就开始学琴,生命里只有钢琴,不,应该说钢琴就是她的全部生命。眠来将刚洗完澡的她抱到轮椅上,由护佳节又重阳士推去阳台。他沉默地抽烟,一根接一根,目光却只是安静凝视着眼前残缺的背影,轻轻叹息。
因为疏于学业,眠来在那个学期成绩一落千丈,最后索性休学来照顾她。他们在一起生活了整整一年。这段日子中,做得最多的事便是静默地对坐,一张小小的圆桌,却仿佛隔了天涯。他们不能假装不认识对方,也无法回到朋友的关系,就这样彼此沉默着,一点一点走入僵局,无可挽回。
之后有一天,眠来去书店为她买一些励志的书籍,回去念给她听。却不知道,就在这时,他的父母拜访了苏樱。
眠来回去的时候,少女正在阳台上晒太阳,听见他开门,便回过头来嫣然一笑。
那一瞬间,眠来欣喜得不知说什么才好。他们度过了那次事故以来最美好的一天,苏樱仿佛又变回那个曾经优雅清丽的少女。可是眠来却有些不安,他隐隐察觉到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事。
晚饭之后,眠来陪她上网,一些小笑话逗乐了她,便咯咯笑个不停。关上电脑,眠来把她抱上帘卷西风床,却听见女子清晰地说:“以后你不必再来了。”
其实早就知道,他们回不去了。泪水从眼角滑落。只是自己的私心而已,希望有人陪伴……
从一开始就是她的选择,也必须由她自己来承担结果。再这样彼此纠缠下去,也只能是拖累。他们是无关的。
终有一天要回到原点,各过各的人生。
眠来亦明白。她是不爱他的,所以不愿予他任何希望,急急要撇清关系,生怕亏欠得太多。他低低地“嗯”了一声,最后一次为苏樱盖好被子,沉默离开。
他知道自己从头至尾都错在太纵容她。如今为时已晚,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他们的故事到此为止,从今往后,各自冷暖。眠来回到原来的轨道,完成了学业,进入父亲的公司学习,很快又自立门户,一路拼命,到底有了成绩。攒够了钱,他便买下一辆Cayenne Turbo S,因为记得苏樱喜欢这个汽车牌子。每周日他驾车至她楼下,什么都不做,只是倚着车门独自抽完一整包烟。仿佛已经变成一种习惯,风雨无阻,从不间断。顾眠来抬起头看着她房间的那扇窗,一如多年前,也是这样仰望那个穿白裙弹钢琴的少女。他们之间的羁绊,最终只能够以这样的方式来抚慰和证明。
眠来不会知道窗帘之后亦有一双眼,流下痛不能及的泪。
也许遥遥相对,才是彼此最温暖的距离。
而这样,便是永恒了。
仿佛置身于海的中央,汹涌浪潮夹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最终吞噬自己单薄的身体。
荷薇颤抖着,许久说不出话来。她的双手在桌下紧紧交握,是的,这就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真莫道不消魂相。她理应恨这个女人的,恨她夺去了父亲、母亲、她的家,还有眠来。但此刻她却迟疑了,心中甚至隐隐地泛起了一丝悔意。如果不是她太过执着,又怎么会亲眼目睹这真莫道不消魂相的惨烈,又怎么会这样撕心裂肺的痛。
“你后悔吗?”她哑着嗓子脱口而出,“如果没有爱上那个人,你还可以弹钢琴,可以奔跑……你的人生本应完美无缺。”
然而对面的女子却微微笑了,“我不后悔。没有爱过,那才不完整。”
荷薇怔住,听她继续娓娓道来:“在你的博客上看到这篇小说时,我确实吃了一惊,不仅女主角的经历与我相似,那男子的名字竟也是眠,我知道这不是巧合。虽然你还没有写完,但我宁可相信是有人在为我的故事寻找另一个结局,让我再活一次。”
“明天,我就要走了,去国外接受治疗。所以我想见你一面,虽有些冒昧,但我想把我的故事告诉你,希望还来得及。”女子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荷薇,“至于故事的结局……你能代替我,让他幸福吗?”
话说完,她原本端坐的身子突然瘫软下去,一旁的护佳节又重阳士连忙扶住她。荷薇这才回过神来,发现她的脸上毫无血色,似乎已经极度虚弱。护佳节又重阳士连忙为她盖上大毛毯,推着轮椅向荷薇示意:“抱歉,她今天说了太多的话,必须回去休息了。”
忙不迭点头,而当荷薇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那张苍白却不失优雅的面容上,却看见女子轻启嘴唇,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
“再见,荷薇。”
有人说,如果你想当一名写手,那么记住,千万别写自己的故事。
荷薇最终没能完成她的小说连载,也没能真正成为一名写手。但她始终保留着那个博客,每当夜深人静时,泡一杯红茶,上去看别人的留言。读者们从一开始心急如焚地等待,渐渐变成疑惑、担心、失望,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一切归于寂静。
计数器上的数字终于不再改变。她伸手关闭电脑,这是一个告别的时代。
关了灯,安然入梦。这夜,荷薇梦见自己坐在眠来的车上,他依然一边驾车一边握着她的手。开到十字路口时,眠来突然问道:“你知道双手的温柔是谁吗?”
荷薇怔了怔,随即回答道:“她是一名写手。只写了一个未完的故事,就消失了。”
梦中,她听见自己如是说。
{回声}
拍毕业照那天,荷薇剪了一头短发。
她提前向报社请了假,赶回学校来,看到整整一届的学生齐齐站在草坪上,声势几乎遮蔽了日光。如此燥热难耐的夏,同几百号人挤在一起拍照,加上这些平日里散落在各处实习的同学难得聚首,根本静不下来。结果足足拍了一上午,直到每个人都汗流浃背,饿得头晕眼花才总算收工。
荷微和同寝室的姐妹一起去吃饭,忽然听见有人唤她,便转过身去。
她看到他。退场的人潮从他们之间汹涌而去,两个人都没有动。少年俨然成熟了许多。端正清秀的五官,依旧叫人过目不忘。这样的天气,他的头发衣服还是那么干净整齐,连一丝褶皱的痕迹都无。
这两兄弟如此相似。荷微在正午耀眼的眼光下,任凭记忆不可抑止地回到那个圣诞夜——
荷薇在修启面前哭得像个孩子。少年忍不住伸手为她拭去泪,“你们两个是我最爱的人,所以我希望你们幸福。”
幸福?荷薇垂下脸,哽咽的声音犹如梦呓。她不是幽怨的女子,此刻却再也忍不住,“眠来爱的人不是我……”
“不,他爱你。”修启将哭泣的荷薇拥在怀里,像守护着全世界最后一抹纯白。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他的哥哥。
“你们相遇的那一天,他对我说,‘修启,对不起,我不能错过她,绝不能。’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道歉。所以你要相信,他一定和我一样爱你。不,他甚至比我更爱你。你知不知道他为了和你在一起,甚至把自己所有的积蓄给了前女友,与她断了关系。”
“荷薇,你要原谅一个男子,对你极之爱与温柔,但他仅仅是尚未走出过去。”修启叹了口气,他知道向来寡言的哥哥一定没有对荷微说过这些话。
但其实他所了解的也不过是真莫道不消魂相的一角。
荷微到后来才明白,眠来的钱其实是为了送苏樱去国外治病,只有她走了,一切才真正结束。
——亦才能重新开始。
而当时的她只觉难以置信。荷薇将下巴抵在男生的肩膀上,心中反复地问,真的么,这是真的么。直到自己的手机响起来,她正想摸口袋,却已经听见那把不轻易出鞘的淡漠男声——“原来你在这里。”
铃声停止。顾眠来站在拥抱的两人面前,与红着眼睛的少女对视。圣诞夜的彩灯下,一袭黑衣的他竟掩不住焦虑,目光转向荷微身旁的少年,“修启,你……”
他绝没有想到这个从小就斯文得甚至有些懦弱的弟弟,此刻却像是变了一个人,目光灼灼地向他宣战:“如果你不爱她,就不要阻止我。”
顾眠来愣住了,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良久,他才自言自语般地喃喃道:“谁说我不爱她。”
说完,正想向前跨出一步,却发现荷微已经扑进自己怀里。
离开的时候,他回头去对弟弟说:“修启,圣诞快乐。”
“今天不是周六,你怎么有空?”荷薇跟着他走向车子,连忙问道。
“我马上就要走,公司还等着我开会。”男子拉开车门,拿出一个袋子给她。
荷薇伸手进去,竟是一只咖啡色小熊,憨态可掬的样子。眼泪再次落下,她抱着小熊蹲下身,久久不愿起来。她终于博得他温柔以待了。
圣诞夜的校园,到处是甜蜜相拥的情侣。他的Cayenne本就已经足够显眼,现在更是惹来众多好奇的目光。眠来怎么也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反应,顿时尴尬起来,伸手想拉她起来,却见女孩明明笑得合不拢嘴,脸上却满是泪水。
他忍不住笑,心念一动,突然想亲吻她。无奈这张被泪浸湿的脸上,已经找不到一块干净的地方,便只好拨开她的刘海,落下一个吻,柔声说:“圣诞快乐”。
那一刻,整个宇宙就此定格。
直到走近了,才看清那颗发光的星球,一直被火焰包围,所以才那么耀眼。
但既然后悔或转身都已来不及,那就用最勇敢的姿态,拥抱那颗燃烧的星球。连同我们的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一起,紧紧抱在怀里,直到它们死去。
一定会治好的。因为时间,一定会让我们痊愈。
而你是我唯一的故事。
(全文完)
《乐园》系列之三
Chapter.03卡其色天真
文、薄荷
刊登于《映空Showing Sky·世界未曾相遇》
我与戚小雨并不是很熟,只知道她是个爱喝酒的女孩子。
直到那天,她穿着一双白色Converse,怀里抱一瓶黑方蹲在我家门口,然后抬起一张素颜,认真地说:
“你有没有空,我想与你私奔。”
这个叫戚小雨的女孩子在我混的这个圈子里非常出名。漂亮的脸蛋和娇小的身材倒是其次,最重要是她有着让所有人望尘莫及的好酒量。与人拼酒从未败过,只有14岁,却颇有点独孤求醉的意思。
但这样说又好像不对,因为几乎每天,我都能听到她的名字不止一次地从不同的男生口中带着各种各样或欣喜或迷惑或不可思议的语气出现,例如今天戚小雨又放倒多少人,今天又有谁被她甩了,今天她又抢了谁的男友,当着所有人的面扬长而去……
她总有那么多新鲜事。
“庾扬,你和戚小雨是同班同学吧,她怎么样?”总有人饶有兴致地问我。
我看着手里空空如也的啤酒罐,皱着眉头仔细回想,虽然每次我总以“我们不是很熟”结束了话题。但是,在学校里的戚小雨,我的同学戚小雨,是一个总是躲在角落,独自一人的女孩子。
女生们都不喜欢她。不论在哪里似乎都是这样,备受男生欢迎的女孩子,总会或多或少地被同性排斥。但她显然已经到了关系比较坏的地步。在我所在的班级,大家在校外都各自有一些朋友,也常常会传出放学之后谁被堵在校门口之类的事件,第二天又有人理所当然地遭到报复。但是戚小雨不同——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她逆来顺受不会反击——相反的,她的反噬比任何人都要强烈,所有企图让她安分一点的女生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狠毒的教训,远远超出了女生打架只是拉拉头发推搡两下的范围。所以再也没有人敢动戚小雨一下,她成了众矢之的,在所有轻蔑厌恶的眼神中穿着一件卡其色的长风衣泰然自若地来去。
她甚至还是用功的,上课做笔记极端正,心血来潮也会认真做一次试卷。语文还考过第二名,她的作文题目叫《微光》,那次拿了全班最高分。我还记得,她在班里朗读的时候念过这样一句:“触摸这世界上最微薄的一点光。”
这样的她,显然和传闻中不一样。她总是有一点神秘的,带着眼角眉梢小小的倔强。
班级里和我关系好的男女生也常常会说起戚小雨。男生们大都喜欢她,谁叫她长得那么好看。女生们则一脸轻蔑,“听说戚小雨又脚踩N条船,真是不要脸。”
我一贯不置可否。一来我和她不熟,二来我不想招惹这样的麻烦,大家开心才最重要嘛。
戚小雨身边总有几个男朋友和数不清的裙下之臣,有时在街上遇见,我们身边各自有一群朋友,他们熟悉地相互打招呼,而我和她只是眼神交汇一下,再无其它。
——恕我啰嗦。之所以描述了这么多关于戚小雨的事,我想说的是,我们真的不熟。也许我也像别的男生一样对她有点意思,会观察和留意她的一些花边新闻,但是,我并不想和她发生些什么。
起码我不想主动地去和她发生什么。毕竟,我还是很愿意维持目前的好人缘。
但是她竟然跑到我家门口来问我:“你有没有空,我想与你私奔。”
而且还一脸认真,老天!
我的心脏因为这句话开始狂跳,脑子里空白一片,只是问:“戚小雨,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地址?”
她依然蹲在地上没有起来,脸上茫然而苍白着,回答:“班级通讯录。”
“先起来吧。”我伸手想去拉她,但却被她一个眼神打败。
她固执地无比认真地问我:“你有没有空?”
我抬起手腕看我最爱的那只天梭,深夜十一点半,“那么,你要去哪里?”
“苏州。”她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我们私奔吧。”
我记得那夜漫天星光。
之后戚小雨一直没有再说话。我们在火车站买了两张去苏州的车票,等待的时候,一起去喝了热可可。
坐在24小时敞亮的M里,我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了。我竟然要和戚小雨私奔。真像梦一样。
可,为什么是戚小雨?为什么是我和她?为什么是苏州?
我侧过脸去看着坐在身边的戚小雨,她靠在玻璃窗上,闭着眼睛,脸还是有一些苍白,头发从来没有染过那些乱七八糟的颜色,一直都漆黑柔软,到肩膀的地方微微卷曲。
然而从她的表情里,我找不到任何答案。
手中的纸杯迅速温暖了身体。我掏出手机,给湛蓝发短信,说今晚我不回去。
很快就收到他的回复:笑,这次是混去哪里玩?害我又被爸妈唠叨。
忍不住微笑,多亏有这个从小出色的哥哥,一力担起爸妈的所有期望,放纵我自由成长。连周末和女友出去约会,也常常让我带上新交的女朋友一起过去。他们都是没有架子的大人,四个人倒也相处融洽。
湛蓝会替我说服爸妈。我于是放下心来。
车票上写着出发时间十二点四十分。我看了看表,对身边的女孩说:“戚小雨,我们走吧。”
深夜的火车上空空荡荡。
戚小雨开了那瓶黑方。我向乘务员要两个一次性杯子,那个中年女人冷冷问:“你买咖啡吗?不买没有杯子。”
“那就不要了。”戚小雨打断了我们的对话,把酒瓶递给我。
那个女人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们,然后撇撇嘴,扭着屁股走了。
我喝了一口,问她:“我们去苏州干嘛?”
女孩只是注视着窗外的夜色,露出欢喜的神情说:“庾扬,你看。”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被笼罩在深蓝色的夜空下的城市像一场盛大而黯淡的默片。涂满了繁星的帘幕上,白色的棉絮一般的云朵是半透明的,有比白日里更温柔的轮廓。又大又圆的月亮,氤氲着另一个星球温暖的颜色。
“你知道失射吗?”良久,戚小雨开了口,又长长地灌下一口酒。
“林失射。是我喜欢的人。”
我想了想,“是三班的那个林失射吗?”
戚小雨点点头,笑了,“告诉你一个秘密,他和我有婚约喔!”
我大吃一惊,戚小雨竟然有婚约?!
“我们两家是世交,我和失射从小一起长大。”她说下去,“但是在学校里,我们假装彼此不认识。你知道的,他是一个很低调的人。他只穿nike的纯色球鞋,对人永远那么冷冷淡淡的。他的那双眼睛,就好像可以看到人心里面去。”
“唔。”我应了一声,一边在脑袋里搜索着“林失射”的关键字。对这个男生我几乎没有任何印象,只能依稀将女生口中“三班的林失射好像对女生没什么兴趣呢”和朋友指着某人“哟,那不是林失射嘛”组合起来,得出类似于“三班的林失射混得不错,但没有女朋友”这样不负责任的结论。
“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样。”戚小雨接着说,“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大大方方的,难道和我在一起很丢脸吗?那家伙却总说什么做人要低调。真是的……讨厌死了。”
我顿时明白了戚小雨不断更换男朋友甚至脚踏几条船的原因。她心里只有一个人,但那个叫林失射的男生甚至不愿意承认她是他的女朋友。
酒量无敌的戚小雨,嚣张骄傲的戚小雨,没心没肺的戚小雨,竟然有这样的故事。
最后,她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
火车驶离城市之后,窗外的景色就只剩下大片农田。月光下的一切都如此寂静而安宁,低矮的屋檐诉说着不曾开启的秘密,星光是时间的碎片,洒落在人间。
我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然后低下头去长久地注视着这个女孩子的脸。
整齐的刘海亲吻洁白额头,娃娃般的长睫毛颤动着,落下阴影覆盖在脸颊上,小而乖巧的鼻子有一点红,粉色嘴唇微微上翘,似一个娇嗔的语气,无比甜美。
她那么安静,小脸缩在卡其色风衣里,简直像个睡梦香甜的婴儿。
晚间的车厢里开着昏黄的灯,与月光交织在一起,点亮了女孩曾经喧嚣的纯真。
我惊艳于她的容颜,良久都没有移开目光。直到“列车前方到达苏州车站”的广播响起,才连忙唤醒戚小雨,拉着她一起下了车。
在午夜的苏州站出口,我们不约而同地打了哆嗦。戚小雨转过脸来,肩膀上还披着我的外套,我们相视一笑。
“去哪里?”我问。
“跟我走。”她说。
我只在很小的时候来过苏州。家里每年都有不少于三次的旅行计划,走遍了内地之后,也去过最大众的港澳和新马泰,跟风游过夏威夷和马尔代夫,现在最热衷于前往欧洲。
“喂喂。”走在前面的戚小雨回过脸来看我,“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跟上她的脚步。从未想过,竟然会和一个甚至不知道算不算熟识的女孩子一起,在深夜时分抵达另一座城市。
我在寒风中瑟缩着竖起校服衬衣的领子。这时戚小雨突然握住我的手。她的掌心很温暖,十指纤纤,触感温柔。
“去年暑假的时候,我们一起来过苏州。”戚小雨口中的“我们”自然是她和失射,她说着说着便兀自笑起来,“我们一点也不认识路,买了一张地图,去观前街、玄妙观、拙政园,唔,还有苏州博物馆。”
她手里的那瓶黑方被她消灭得干干净净,我试图劝她,但她不肯听,只是叹气:“庾扬,你说为什么我喝不醉呢?”
我跟着戚小雨沿着灯火辉煌的陌生街道慢步前行,听她诉说她和失射的故事。然后她走进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一支草莓口味的可爱多,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撕开包装纸,递到我面前,笑颜如花:
“给,失射。”
那一刻,我没来由地心痛了。空荡荡的大街上只有彻夜不眠的路灯,照得人心慌。我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大口大口吃掉了戚小雨手里的可爱多,我想我一定狼狈极了。吃完之后她问我:“好吃吗?”
我点点头,脸上的表情绝对难看得要死。
但是戚小雨不介意,她笑得那么好看,握着我冰冷的手,继续向前走。
我依稀明白了我们是在重温她和失射走过的路,包括拉我走进某个转角的电话亭,要我拥抱她。
于是我伸出手,任由她无助地哭泣着抱紧我的脖子。
——那个夜晚,我与戚小雨一起,临摹她和另一个人的回忆。
那一晚,我们最终没有走完那条路。当然,更没能去观前街、玄妙观、拙政园和苏州博物馆。
如同一场华丽错觉。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课。语文数学英语,一贯的心不在焉。将耳机线塞进衣袖,撑着脸望向窗外。没有人察觉到我的不同,更没有人知道我和戚小雨的苏州之行。耳边反反复复播放着五月天的新歌,再一次,狠狠地砸痛了我的心。
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戚小雨的座位一直空着。
体育课时我站在操场上,风吹乱了头发。有人过来拍我的肩膀,“不是说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嘛?今天好像没什么精神啊,昨晚玩通宵了?”又听到有人叫我,“庾扬,过来打篮球啦!就等你了。”
我突然觉得烦。烦极了。转过身飞快地跑进教学楼里,蹲在地板上,从口袋里摸出烟。
“……庾扬。”
又是谁?
我抬起头,是一个不认识的女生。
“要表白的话,等明天吧。”我在身上找打火机,“今天我没心情。”
脚步凌乱着跑开了。我叹了口气,身后有人笑着:“庾扬不是出了名的‘来者不拒’吗?”
我回头一看,是班上的一个女生,混得还不错,我们一起打过牌。她拿出打火机为我点了烟。
我满意地挑了挑嘴角:“我还是很注重质量的。”
“就像戚小雨那样?”她显然不怀好意,等着看我的反应。但我实在顾不了那么多,追问道:“你知道她怎么了?”
“她在XX医院。让我捎句话给你,说谢谢。”
我没等她说完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起身离开,但——
“你为什么要为她传话?”
“这还用说,喝酒输给她了呗!”
我翻人比黄花瘦墙而出,在赶去医院的路上,我认认真真地回忆了昨天发生的一切,从遇见蹲在我家门口的戚小雨开始,一直到现在还躺在口袋里的那张去苏州的火车票,还有冷得发抖却拼命吃完的可爱多,到最后电话亭里的那个拥抱。
一切都模糊不清。
我只记得戚小雨的身体从我的胸口慢慢下滑,落在冰冷而坚硬的地上,昏迷不醒。她那么瘦弱,小到我用她的卡其色风衣和我的外套紧紧包裹住她,却也依然觉得好像握不住,就快要融化,就快要失去。
我只记得我抱着她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拼命奔跑,终于拦到一辆出租车。戚小雨慢慢转醒,摸出手机给我看,屏幕上显示“11个未接来电”,全都来自同一个号码。于是我回拨过去,那头响起男人焦急的声音,“小雨,你去哪里了?”
我只记得出租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驶,戚小雨的手一直紧紧握住我的,除此之外,她沉睡不醒。下了高速之后,我就看到了路边的救护车和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车门打开,戚小雨的父母走出来,从我手中接过了失去意识的她,“这孩子胃出血,昨晚从医院偷跑出来。”
温暖退却,只有风贯穿我的胸口,夜凉如水。
但是,直到我看见躺在病床上苍白如纸的戚小雨,才恍然发现一切都是真的。
那个飞扬跋扈宇宙无敌的戚小雨,竟然可以虚弱至此。同昨天判若两人。她挥手示意我走近,单薄的笑容沐在一片白色中。
“为什么是我?”我看着她,眼睛里突然蓄满了泪水。
“庾扬。”戚小雨发不出声,只能用嘴唇读着我的名字,她说:“谢谢你。”
我不知该说什么。隔了一会,医生进来查房,笑道:“小雨啊,我就说吧,一定会有人来看你的。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会没有朋友呢。你要快点好起来,可别再让父母操心了。”
“那个女人才不是我妈。”戚小雨用力吼了一声,转而又焉了,皱着眉一脸痛苦。
医生又转向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酗酒的女孩子。你是她朋友,麻烦你多多看着她点。小雨从小身体就不好,院长又实在太忙……”
“院长?”我愕然。
“对啊,小雨的父亲是这家医院的院长。”医生摸摸戚小雨的头,见她满脸不高兴的样子,便知趣地退出病房。
“林失射知不知道?”我想起了那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既然两家关系那么亲密,林失射不可能不知道戚小雨住院的事,“他怎么不来看你?”
戚小雨移开了目光,低声喃喃道:“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这样子。”
世界上竟然有这种男人!我气得想掀桌,天不怕地不怕的戚小雨竟然喜欢这种人!
我气冲冲地跑出了医院。
四点零五分。现在去时间刚好。
“嘿,庾扬!”不断有人对等在校门口的我打招呼,但我谁也不搭理,直到我看见他。
这个男生手插口袋从学校里走出来,一脸淡漠神情,叫人看了就讨厌。他向校门口的一帮朋友挥手,很快就融入其中。我顾不得那群人是谁或者认不认识,冲上去拽住林失射的衣领,刚扬起拳头,就被他用力握住。
他个子没我高,力气倒不小。
“庾扬!”他身后有人叫出了我的名字,然后我们被迅速分开。
“你就是庾扬?造型不错啊。”林失射整整衣领,“来者不拒的家伙应该去泡妞,找我有何贵干?”
“戚小雨躺在医院你知不知道!”我吼他。
“呵,这次是住院?”男生不屑一顾地笑起来,“她爸是院长,她喜欢的话可以天天住。”
我简直想抽他,无奈周围都是他的人,我被拉住了不能动。他点起一根七星,走近我,“庾扬,我相信你不会这么蠢。那个女人是个疯子。信了她,你会死的很惨。”
说完,他把烟放在我唇间,扬长而去。
我看着林失射渐远的背影,感觉风刮在我的脸上,很冷很痛。
“戚小雨,喜欢这样的人,值得吗?”
我坐在逐渐好转起来的戚小雨床边,看她专心致志地啃着一个苹果。
女孩子因为虚弱而苍白的手指,有着极其寂寞的姿势。我一直没有看到除我以外的人来探望她。学校里很快就传开了戚小雨请病假的事,男女生一脸兴奋地揣测着缘由。而我只是一味地沉默。对于我和戚小雨之间发生的一切,我缄口不言。
因为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不是她的谁。
“其实幸福的意义就在于寻找和毁灭。”戚小雨吃完了苹果,对我露出笑容,“只有感觉到痛,才是在活着。”
“可是,那个人根本不会理解。”我愤愤,“他连看都不来看你,你还抱着你们的回忆做什么?”
戚小雨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脸,用那么温柔的语气说:“不,失射知道的。失射全部都知道。因为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我。他只是在生气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你,他还是关心我的。”
我看着她瘦小的身体陷落在宽大的病号服里,不禁皱眉,“你是白痴吗?”
“我的脑袋是装饰品。”她顺口接上,微笑起来的样子多么天真美好。
不久之后,戚小雨出院。
我恢复了以往的生活,下课之后与朋友混迹于四处,打牌,喝酒,泡漂亮女生。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丛丛的电话——丛丛是我当时的女朋友——她哭着说出事了。等我带了人赶去那条偏僻的小巷时,已经来不及了。丛丛抱住我痛哭,我看着她满身淤青和伤痕,连忙褪下外套紧紧拥抱她。
“是什么人?”
“我……我不知道。”丛丛显然被吓坏了。也难怪,不打女人一直是圈子里默认的规矩。
我揽住她的肩膀,“你有没有报我的名字?”
女孩点点头。
“有谁敢动我庾扬的女朋友?”我几乎要抓狂了。
周围的朋友纷纷猜测,“你一向不和人结怨的,谁跟你有仇?”
“是不是戚小雨?”这时有人开了口,“也只有她有这胆子。跟她拼酒输了,什么条件都要答应。以前不就常有人去帮她教训那些和她作对的女生吗,都是喝酒输给她的。”
“但是戚小雨和庾扬根本不搭边啊。”
“说不定人家暗恋他呢!”
我没心思听他们继续瞎掰,是不是她,问问就知道了。我掏出手机正想找戚小雨,有人凑上来问:“你有她手机号码吗?”
我愣了愣,匆忙合上翻盖,摇摇头。
“要不,我帮你问……”
“不用了!”我毫不犹豫地打断了对方,斩钉截铁地说,“这件事,我自己会查清楚。”
送丛丛回去之后,我立刻致电戚小雨,出乎意料,她竟爽快地承认了,“没错,就是我。要教训的也正是你庾扬的女朋友。”
我按她给的地址直接杀过去,却看到她正和朋友吃火锅,还一脸兴奋地对我挥手。
我冷着一张脸站在她面前,质问道:“戚小雨,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给大家介绍,这就是庾扬,这一片出了名的‘来者不拒’,是我哥们。”她没事一样冲一桌人嘻嘻哈哈,“庾扬,要不要一起吃火锅?”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提高音量,一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纷纷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
“别理他,我们喝。”戚小雨存心忽略我,拿起酒瓶就往嘴里灌。
我一甩手,她手里的酒瓶飞了出去,哗啦啦碎了一地,这下整个火锅店的人都回过头来。
戚小雨也拉下脸。
场面尴尬极了。
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心虚。问自己,是不是闹得过火了。
“你……生气了吗?”谁知眼前的女孩子突然收敛了所有嚣张气焰,她像个小孩一样用委屈而无措的眼神看着我,像一片波光粼粼的水面,“你会不理我吗?”
我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回答。
戚小雨可怜兮兮地拉住我的衣角,小声说:“庾扬,我只有你一个朋友。”
我终于再一次败在她手里,无奈地叹息:“你刚出院,怎么又喝酒?”
“啊呀,盛情难却嘛。”她的面部表情极丰富,马上又一脸笑嘻嘻地过来挽住我手臂,“要不然,你来替我喝啊!”
面前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空酒瓶之后,我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最后的记忆是戚小雨脸上绽放花朵一样好看的笑容,她说:“来,失射。”
——我终于明白自己是喜欢上她了。
该死。
醒来的时候我头痛欲裂,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还是戚小雨。
“你醒啦?”她守在床畔,用双手撑住下巴,一脸坏笑。我被她看得发毛,连忙问:“我在哪?”
“我家。”她继续目不转睛地注视我,“你喝醉了,所以我把你带回家来。”
“可是……为什么?”我环顾四周,难以置信。
“我爸忙着呢,那个女人更加不会管我。家里反正也没人。”
我汗颜,“那也不至于把我带回家吧。”
“因为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啊!”戚小雨耸耸肩,“我总不能把你丢在路边吧,我还怕坏了我的名声呢!”
我顿时哑口无言。
“喂,庾扬,你喜欢上我了吧?”她凑近我,两只大眼睛满怀笑意。
“才不是!”我慌忙掀起被子,却被她一把扯开,扑在我胸口,继续笑道,“好吧,给你敲个章。从今以后,你只准喜欢我,不准喜欢别人啦!”
话音未落,她的唇齿在我脖子上烙下痛。
像是飞机腾空而起的巨大轰鸣声。
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爱林失射,此刻的心跳,一定会淹没我所有的意识。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感受着戚小雨给我的痛。她的呼吸那么近,热气温暖着我耳畔。我感觉到全身都炙热了,像是无限接近了太阳,身体发肤都好似着了火。最后我低沉而恍惚地吐出一个名字,全世界便在那个瞬间熄灭了。是的,突然之间,好安静。
“林失射……”
戚小雨怔了怔,随即松开了我。她沉默地起身,背对着我说:
“他就是我全部的故事。”
她的故事里只有那个人。
所以我决定去找他。
林失射。
我想我需要一个不会有人打扰的环境,万一动起手来,必须有一个空旷的地方;时间上要足够宽裕,午休是最好的选择,他周围也不会有人。我猜想林失射是不愿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我必须让他知道戚小雨为他付出的一切。
如果他还是一味否认,那么,无论用什么方法,我都要将戚小雨从这个混蛋手里抢过来。
然而,体育课才上到一半,我竟然看到林失射站在篮球场旁边,双手依然插在口袋里,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这家伙应该在教室里上课吧!他是来找我的么?来挑衅?还是威胁?
我还没有来得及在脑中找到答案,就听见有人冲我喊,“庾扬,怎么啦?你可是我们队的主力啊!”我回过神来去看比分,在我走神的一小段时间里,我们正节节败退。
场边的林失射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我恼火极了,丢掉手里的篮球径直走向他,“林失射,你想说什么?”
“我有说是来找你么?”他绝对不是一般的嚣张,手插口袋的姿势笃定沉着,仿佛生命中从未有过慌张和不安,他不把任何人事放在心上。
我知道如果此刻我揪住他衣领甚至动手,那一定正中他下怀。我要自己冷静下来,于是将外套往肩上一甩,丢下一句“那恕我不奉陪了”便大步离开。
“有人看见你去她家了。”林失射在身后说。
我停下脚步。
“和她沾上边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转过脸,“你凭什么这么说?”
“就凭戚小雨爱的是我。”他面不改色地说出这句话,眉宇间似有一片宁静的海,没有一丝波澜,“走吧,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
最后竟然变成我跟他走。我心里不是滋味,但却毫无办法,谁叫我做不到他这样的从容沉稳,连走路都仿佛有固定节奏,不慌不忙。脸上也无太多表情,永远那么淡定。林失射简直不像一个14岁的少年,他身上有一种成年人的锐利,不会轻易出鞘。
他带我走上教学楼的天台。
我顿时无语,这本来也是我想好要跟他谈判的地方。
“我不喜欢绕弯,开门见山吧。”林失射站在顶楼上,校服衬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双手好像长在口袋里,从头到尾都不曾拿出来,“庾扬,戚小雨不适合你。”
“林失射,你有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我瞥他一眼。
“也许吧。”他迎着风,头发乱成一团,“但我起码知道,她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你来找我。”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反驳,只好听他说下去。
“我不知道这一次她又是怎么描述她和我的关系,但我想告诉你,其实我与戚小雨并不是很熟,我和所有人一样,只知道她是个爱喝酒的女孩子。当然,我还知道她喜欢我。”
“呵。”我笑起来,“既然你选择失忆,那么让我来告诉你:你们两家是世交,你和戚小雨有婚约,去年暑假你们还一起去过苏州。但你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承认这些,甚至假装不认识她。她很痛苦,不断地喝酒,不停换男友,只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林失射,你还有什么资格置身事外?”
“如果我置身事外,今天就不会来找你了。”林失射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的深蓝色nike,耸了耸肩,“我可是逃了一节英语课呢,回去肯定要被老太婆骂死。”
“你到底想说什么?”
“糟糕,我又跑题了。”他无奈地笑笑,“我想告诉你:第一,我家境很普通,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世交;第二,我确实去过苏州,小学时和爸妈一起去的;第三,你并不是第一个为了戚小雨跑来声讨我的人。”
我再一次在这个男生面前无言以对。
他继续往下道:“其实你说的对,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每一个气势汹汹来找我的男生都在她那里得到一套全新的说辞,内容之天马行空,简直可以写进小说。可笑的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就成了忘恩负义的悲情男主角。”
林失射说完之后,回过头来看着我,叹了口气。
“其实这一切是很容易拆穿的。”他说出了我心中的想法,“如果我们两家真的是世交,如果我们真的有婚约,那么她可知道我父母是什么工作,还有家庭情况?总之,她的每一个谎言都拙劣无比,全都是她的想象而已。”
我忍不住问:“那为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喜欢你?”
男生仰头望向满目蔚蓝的苍穹,面露微笑地说:“因为所有人都希望自己与众不同。”
我怔住。心头慢慢泛起一抹凉意。
爱的时候,我们总是渴望自己之于彼此是特别的。以为只要沉默不语,守住你的秘密,就可以和你身边的那些男朋友们不一样。
以为只有自己读懂了你的悲伤。
以为我们的故事独一无二,所以私藏。
可原来,也不过是充当了她孩子气的爱恋中,小小的一枚棋子罢了——甚至不足以做她的对手。
“庾扬,你知道吗?其实戚小雨没有正面与我交过手,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林失射面朝天空躺下身去,双手依然插在口袋里,“有时候我也在想,这场游戏里,坐在我对面的人真的是她吗?又或者,我也不过是一个配角而已,真正的BOSS还没出现呢。”
“你说,对不对?”
我站在他的身后,看着这个躺在天台上向着太阳伸出手的男生,语气自始至终都云淡风轻,整个天空的安宁落在他的眼睛里,空无一物。
那双坚定而有力的手,仿佛轻易就可以握住太阳。
那么耀眼。那么遥远。
“最后一个问题,”离开天台之前,我倚着门问他,“你以为手插口袋很有型吗?”
林失射猛地坐起身,“靠,我只是觉得外面好冷!”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见戚小雨。当然,她也没有来找我。
圈子里一度曾有些关于我们的传言,但因为彼此实在太疏于来往,连流言都无从说起,慢慢也就散了。
我承认自己受了一点伤,于是我没有再接受别的什么女孩,原本恋爱的时间被我尽数投掷在喝酒上。我越来越喜欢醉,只要灌下去就可以满脸微笑地闭上眼睛睡过去,不分时间地点,不管周围有谁,也不论醉态有多狼狈。
我时常梦,梦见那天我和戚小雨私奔去苏州。在明亮的M里她靠着玻璃窗的样子,在夜间摇晃的火车里她睡在我肩膀上的样子,在寒冷的冬夜她喂我吃可爱多的样子。
但如今,我只能依稀从别人口中听说关于戚小雨的种种新闻,依然是那个每天都有新鲜事的女孩子,他们都在说,戚小雨喝酒比以前更凶了。她的名气越来越响,甚至有人跨越大半个城市来见识这个美丽的酒鬼。
他们都在说,戚小雨现在喝酒就像不要命一样,脸颊绯红的样子,简直迷死人。
他们都在说,只有赢了戚小雨,才能让她臣服。
“庾扬?”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怎么了?在发什么呆?”
烟灰已经积了那么长。我呼吸着越来越凉的空气,然后一点一点,用力捏掉手中的啤酒罐。一分钟之后,我决定去找她。
是的,我必须找到那个曾经穿着一双白色Converse,抱着一瓶黑方蹲在我家门口说要跟我私奔的戚小雨。
她一贯夜夜笙歌。我很轻易就找到了她。
“戚小雨!”我当着很多人的面叫她的名字。她就像那天一样抬起一张素颜,然后对我微笑。
面前堆积了无数的空酒瓶,但是她的眼泪不断地落下来。她站起身,拨开人群,拉着我走出去。我们沿着漆黑的小巷走了很久很久,我只听见她因为哭泣而不断地吸着鼻子,最后她停下来,呢喃着说:“为什么是你。”
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星辰,下一秒就刹那陨落,那么汹涌。
我伸手拥抱卡其色风衣下面娇小的少女,不想她再从我怀中滑落。只要她是真的,其它什么都不重要。湛蓝常常说我醉生梦死,但遇见她之后,我才知道除了生死,原来还有梦,还会醉。
我哽咽着说:“戚小雨。我爱你。”
即使你等的人不是我也好,我只想要全力奔向你。
“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怀里的女孩就像白色小兔子一样对我撒娇。
于是我带她去哈根达斯,看她在开足暖气的玻璃房子里褪下那件标志性的卡其色风衣,里面是一件没有任何图案的白色帽衫。她微笑地吃着冰激淋,多么天真无邪,就像周围每一个恋爱中的少女一样。
然后她开始对我撒谎。说得那么真,那么伤心。
而我满怀忧伤地听着她的谎言,一遍又一遍在心里流泪。
我想起林失射对我说过的话,“庾扬,其实戚小雨没有错,她只是病了。”
我们在一起谈论这个女孩,拼凑着我们对她的了解。但即使所有答案都已经昭然若揭,我却还是不可救药地想要紧紧拥抱这个病孩子。
——连同她的妄想症一起,不可救药地,深深地爱着。
“我想,我大概是一个无爱的人吧。”林失射耸耸肩,嘴角的弧度平缓而寂寞。
我终于明白,林失射是唯一一个没有相信她的谎言的人。
所以她爱上了他。
我和林失射成了朋友。但我没有他那么好的耐心,更无法冷静地面对这件事。在戚小雨生日的那晚,我把一切告诉了她。我要她好起来,无论是为我还是为林失射。
女孩几乎把整张脸都埋进她的卡其色风衣里,领口留下深深浅浅的水渍,她反反复复地说:“他是真的,他是真的。”
她只是想要一份小小的爱和一点小小的关怀。
但无论是去往天堂的母亲,终年忙碌的父亲,还是毫无感情的新妈妈,抑或爱上她容颜的少年和一群吃喝玩乐的酒肉朋友,都是不能够的。
于是用幻想和谎言来伪装。以为从此拥有温暖的家和美好的恋情,她是最幸福的公主。
——所有的一切几乎都与我和林失射所猜想的一样。
在戚小雨的失声痛哭中,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拥抱她。
万籁俱寂的夜,天空里没有星。世界一片混沌,宛如初生。
最后,我说:“你可不可以,为了我戒酒。”
她脸上泪痕未干,对我点头。
如果是梦的话,就这样一直爱吧。
戚小雨退学的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学校。和林失射一起吃午饭时,我告诉他戚小雨会去另一个城市治病,她父亲在那里认识一位心理学专家。
“其实出国会更好。”林失射看着碗里的牛肉面,冷静地分析着,“独自一人在国外生活,就会明白依赖别人给予爱,是何等幼稚肤浅。每个人都能依靠自己。”
“冷血动物林失射,你真是个无爱的人呢,”我冲他撇嘴,“真想剖开看看你到底是什么结构。”
他无谓地摊开手,露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笑容道:“欢迎解剖。”
我把这段对话告诉了戚小雨,她咯咯笑个不停,一边赞失射与众不同。戚小雨果真戒了酒,再也不出去瞎混。我们的蜜友包里都只有对方一个人,每晚她窝在房间里跟我打电话,我也甘愿舍弃一帮狐朋狗友,放了学径直回家,只为了能早点听到她的声音。她说:“我要走了。我要走了。”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10月31日,在机场。
戚小雨依然穿着她的卡其色风衣和白色Converse,笑容天真无邪。她朝我挥手,笑着说:“庾扬,我会每天给你打电话,直到有天你烦我了。”
我忍住眼泪,握住她的手。
“庾扬,你为什么喜欢我呢?”她抬起一张素颜,巧笑嫣然。
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已问过自己无数次。“只是想触摸生命里最微薄的一点光。”我告诉她这个我想了很久的答案。
然后我看见女孩的笑颜,慢慢浸透了身后落地窗外的大片蓝天。她笑得那么纯真洁白,然后14岁的戚小雨,挥手告别我们卡其色的青春。
戚小雨走之后,我独自一人站在原地哭了很久。戚小雨走之后,沓无音讯。
她还是骗了我。
后来失射告诉我,他曾经接到过戚小雨的电话。
那天我们在一起喝酒。他说戚小雨向他告白,然后就一直哭,直到他手机没电自动关机。她没有再打来,失射当然也没有再回拨。
我说:“戚小雨没有找我。”然后开始拼命地往喉咙里灌酒,直到失射按住我的杯子,他说:“庾扬,世界上没有人是特别的。”
无论是我之于戚小雨,还是戚小雨之于林失射。他说的没错。
我们都只有自己。
身体慢慢凉下去,一点一点平复自己所有的奢望。
而我所得到的最后一条关于戚小雨的消息,在往后日复一日的斑驳光影里,由10086捎来了结局——
“亲爱的动感地带用户,您所设定的蜜友158XXX已转出动感地带品牌……”
我在黑暗里看着没有温度的手机屏幕,然后打开通讯簿,删掉了戚小雨的号码。
松开手,让一切坠落。
“嘿,庾扬,失射。给你们介绍个美女。”有人走到我们面前来,带着一个女孩,她穿红色的高跟鞋,脸上是无懈可击的妆容,对我们暧昧地笑。
我合上手机,伸手拉她坐在身边。
周围的人依然笑着闹着,在这个年纪里尽情撒野。少了一个戚小雨,还会有无数个戚小雨。她们都有卡其色的青春,笑起来天真无邪。
但只有我知道,教室里那个属于戚小雨的座位已经空了。
我知道,永远也不会有你的新鲜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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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故事里,失踪了一只狗,一段记忆,和一个女孩。
但这仍然是一个爱情故事。
是的,不要怀疑。
【壹 这世界疯了!】
我曾经把一只小狗养在我的心房里。它有时像一枚樱桃,有时像一束花球,有时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我叫令行。这是我的故事。
17岁的苏令行在一个水绿色封面的本子上,一笔一划地写下这些字,然后折一个角。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自己很快就会丢失这段记忆,因为……
“苏令行。”讲台上有人点他的名字,“你在干什么?”
他慌忙把本子合起来,没敢抬起头看那位以严苛出名的数学老师。但是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近,他只看到那双万年擦得锃亮的老式黑皮鞋,噩梦般出现在视线里。
“噢,是在画画吗?”对方语气突然转变。令行很不想用这个官方的比喻,但除此之外,他找不到更恰当的句子,真是——春风般和煦。
“像你这么出色的学生,在上课时画画也情有可原。”黑皮鞋说完,转身继续回到台上讲课。
——竟然没事!?
令行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黑皮鞋今天吃错药了?正不得其解,忽然发现周遭的人都看着他,眉眼里含着笑,不不,不是嘲笑,而是某种献媚的笑。
令行背后一冷。
下课后他被请去校长室。
之所以用了“请”字,因为确确实实是教导主任亲自来教室,当着全班的面说:“苏令行同学,校长有请。”
他有些反感这样,低下头跟着去了。
校长室是整间学校里最神秘的一个房间,位于顶楼最尽头,门口设了电子门禁,还有24小时监控的摄像机,最无法无天的学生也不敢随便来这里瞎转悠。
苏令行走进去之后,除了感叹世道之腐佳节又重阳败,还注意到了那幅几乎占据了整面墙的画,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
“没错,就是你得奖的那幅画。”校长眯缝着一对小眼睛,从巴洛克风情的空中庭园中走出来,手里捏着那只万年不离身的黑色烟斗。
“令行啊,你看我们学校给你办个报告会怎么样?谈谈你对这次得奖的体会,还有平时是怎么刻苦学画的,到时候我们也可以找来媒体进行报道,这是提高我们学校知名度很好的途径啊!”
令行一脸尴尬,“我不太喜欢这样。”
“好啊!”校长赞许地点头,“我们令行就是懂得低调,要不是奖杯送到学校来,大家还不知道学校里有这么个艺术家!你从小学画的事我们也得知了,做人不能太谦虚啦!”
“呃……”
“就这样定啦,下周五下午全体师生停课,举办你的获奖报告会。回去好好准备!”校长一脸热切地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
苏令行觉得自己快崩溃了。
他在走廊里疾走。所有人都认识他,投来善意而憧憬的眼神。突然有个女生从一扇门里被推出来,差点和令行撞到一起。
“哦哟,你们干嘛啦。”女生一边回头去骂身后的同学,一边冲着令行露出羞涩的表情。
“那个……你放学有没有空?”
晕死。令行躲开那女生,在走廊里飞奔起来。
靠!这世界是怎么了!!!
【贰 我很快就会失忆了!】
好不容易捱到放学,令行突然收到妈妈的电话,今天家里不做饭,全家人去饭店吃。
搞什么鬼?
令行在校门口拦了一辆TAXI直奔那家著名的饭店,大堂装修得极尽富丽堂皇之能事,令行报出妈妈的名字,立刻有人领着他进电梯,按下最顶层的按钮。
电梯门一打开,令行就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满眼都是他们家的亲朋好友,北京的表舅,乡下的大伯,连远在澳洲的姑妈都来了。
“令行,快过来。”妈妈喊他。
心里有一千万个为什么,他还没开口就听到妈妈说:“那笔奖金我已经取出来了,今天是全家为你举办的庆功宴。”
啊?令行张着嘴,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放眼望去,骑着儿童自行车满地乱转的小孩、坐在角落玩着PSP的瘦削少年、讲到明星两眼放光的女孩、挺着大肚子交流育儿心经的孕妇、正在谈论金融危机的白领、道听途说的八卦中年妇女、相互发烟吞云吐雾的欧吉桑、还有忆苦思甜滔滔不绝的老头老太太……和自己有关系的没关系的,上上下下都来齐了。
令行头痛的快疯了,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从小最崇拜的表哥,一把抓住,“哥,我有事跟你说。”
表哥看他一脸严肃,连忙叫停了和别人关于诺基亚和索爱的讨论,跟着令行走到窗口,“怎么了,光耀门楣的小子,一脸别人欠你钱似的。”
“哥,我跟你说件怪事。”令行压低声音,直入主题,“最近我周围的一切都不正常……”
“砰!”
令行还没回过神来,面前的表哥已经倒在地上,而轮胎朝天的自行车还在兀自转动。撞车的响声和小孩的哭声立刻引来了所有人惊恐的表情——
“怎么回事?”
“血……快叫救护车!”
“把孩子抱走!”
乱成一团的现场,只有苏令行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在刚才,那辆儿童自行车以飞快的速度朝表哥撞过来,那根本不是小孩子能做到的……
果然是这样。额头上已经满是冷汗,令行踉跄地后退了几步,转过身,飞快地跑出了饭店。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唯一能听我说这件事的,只有那个人了!”
当苏令行气喘吁吁地跑到那家名为“失踪记”的咖啡店门口时,天空早已经漆黑一片,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里,连太阳也好像是被吹熄了,空气凉飕飕地在脸上涂鸦。
令行定了定神,走进去,却没有看到他要找的人。
“欢迎前来失踪!”服务生如常招呼他,但现在这句话在令行听起来,仿佛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难道她也……
“亚眠呢?”令行急切地拉住了那人的袖子,“她在哪里?”
“她啊,刚刚从后门出去了,你找她……”
令行不再理会面前的人,推开一扇写着“员工休息室”的门,在里面的一片惊叫声中找到了后门,他握住把手,打开——
“不要!”
女孩蹲在地上,大半身体已经沐在黑暗里,就快要被完全吞噬。令行连忙冲出去,一把拉起地上的亚眠,紧紧抱在怀里,她的身体冰冰凉凉。
“怎么了?”隔了好一会,女孩才怯生生地开口,显然是被吓到了。
“黑洞……我又看到了,你差一点就被吸进去了!”令行也是惊魂未定。
“哦哟!追女生追到店里来了!”从休息室里探出身子的人们哄笑起来,“还是姐弟恋喔!”
亚眠慌忙推开令行,“我刚刚是蹲在地上喂两只流浪猫啦,哪里来什么黑洞,你看看你自己。”
男生低下头,自己的双腿正笼罩在一片黑暗中,乍一看,竟然好像没有腿一样。抬头,原来是休息室外的路灯光线被停在门外的一辆货车遮挡,所以比较低的地方才会漆黑一片,而刚才亚眠是蹲在地上,一半身体照得到光,另一半则被挡住了。
“可是,上次你明明也看见了!还有,今天我……”
这时店长突然打开门喊,“亚眠,时间到了!”
令行低头笑起来,果然每次都在他要说的时候被打断。亚眠低声抱歉:“我必须回去工作了,有事等我下班再说,别再胡思乱想了。”
“可是,可是……”令行此刻觉得言语是多么苍白无力,他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能让这个女孩子相信他的话。
我也许很快就会失去记忆了啊。
你明白吗?
【叁 欢迎前来失踪!】
让我们从头开始回忆一遍发生在少年令行身上的不可思议的事。
半年前的一个周末,令行在去学画的途中,路过了城市里最大的市政广场,那里正举办什么绘画大赛——令行根本没有注意那是什么比赛,好像要求所有参赛者现场作画。可惜人们大都只是在一旁观看,真正响应的人寥寥无几,偌大的广场上只有几个人在作画,场面实在尴尬。主办方最后无可奈何,只得派出工作人员当街拉人去参赛,画得好不好不要紧,关键是数量上有保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
苏令行就是被拉去的路人之一。他虽然学了几年画,但向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连老师也对他失去信心,随他去不去上课。
他胡乱应付着画了点东西,一看上课时间已经过了,心想与其迟到挨骂,还不如逃课算了。
那天市政广场旁一家咖啡店新开张,大大的黑色招牌,做成复古的羊皮卷的样子,再用烫金的字写着一个颇为奇怪的店名——失踪记。门口的女孩子们站成一排微笑,“今天全场5折优惠,欢迎前来失踪。”
令行本来想着是不是去网吧消磨时间,那句“欢迎前来失踪”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又听到有折扣,便摸着口袋里扁扁的皮夹走进去。
一切都很平常,什么都没有发生。令行只记得那家咖啡店里有个女孩长得很美,皮肤白净,纤尘不染的样子。
她穿一双白色的Converse,和令行脚上的黑色Converse是同一款。
时间跳转到三个月前的一天,令行在放学途中捡到一只小狗,通体黑色,夜幕里只有一双眼睛闪着可怜兮兮的亮光。
他于是把这个小家伙捡回去,起名叫咖啡,不仅因为它是黑色的,还有为了养它,令行不得不节衣缩食,再没办法去咖啡店看暗恋的女孩了。
是的,令行只要看着她就够了。
女孩是长发,漆黑顺直,刘海微微遮住右眼。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和粉红色的嘴唇,常常不自觉地撅嘴。笑起来明亮干净,不说话时沉默矜持。令行觉得她是有一点清高的,寂寞而骄傲。
而那时的苏令行是多么普通贫乏的男生。一点也不英俊,成绩平平,个子不高,没什么人缘,家境也很一般,至于特长——那种三脚猫的画画水平也能叫特长?
他觉得自己根本一无是处。
事情发生在一个星期前的周日下午,他终于有了一点余钱,便带着咖啡上街。
“欢迎前来失踪!”他坐在熟悉的靠窗座位,一眼就看到了咖啡店女孩。
三个月不见,她一点也没变,脚上还是那双白色Converse,而令行当然默契地穿黑色。
“很久没来喔!”女孩走过来,微笑着递上menu,“新出的Dark Cherry Mocha,黑樱桃摩卡,要不要尝尝?”
令行一脸受宠若惊地点点头,怀里的咖啡雀跃不已。
“你的小狗吗?”女孩一脸欢颜地俯下身逗弄,咖啡伸出舌头来舔她的手指。
“嗯,名字叫咖啡。”距离太近,令行的耳朵开始发烫,说话也跟着语无伦次,“就是因为它,我在路上捡到的,现在宠物用品好贵,所以……”
突然,咖啡不知被什么吸引,从令行腿上跳出去,两人惊呼一声,却看到明亮的咖啡店里突然出现一个圆形的洞,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周围有黑色的火焰不停地在跳动。
而咖啡正径直向那里跑去,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那个黑洞里。
“你看到了吗?”惊呆的令行迟疑地问同样呆若木鸡的女孩,“刚才,那是什么?”
女孩茫然。周围一切如常,那个黑洞早已不见踪影。除了他们,没人看到刚刚发生的一幕。这时身后响起熟悉的招呼声,“欢迎前来失踪!”
两人面面相觑。
“失踪了……”
【肆 我只是害怕忘记你!】
黑暗狭长的小巷里两个影子在飞快地移动。
令行紧紧抓住亚眠的手,女孩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你要带我去哪里?”对方没有答话,但是手掌间紧握的力度分明在传达着“请相信我”的意念。
于是亚眠不再说话,跟着令行七拐八拐,最终停在一栋居民楼前。
令行用钥匙打开一楼的某扇门。家里没有人,大家都去了饭店。
“抱歉,冒昧地把你带来。”令行打开所有的灯,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实在想不出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
亚眠笑起来,指指男生胸口的校徽,“我还不至于怕一个高中生对我做什么啦!”
“你多大?”
“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学生。”亚眠报出了一所大学名字,“好啦,言归正传吧,为了你我都旷工了,回去肯定要挨骂。”
自己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在休息室外,店长一次一次的催促下,只听到这个男生说了一句“我不想你有危险,我要保护你。”亚眠觉得他不是在骗人,那双眼睛在这个漆黑寒冷的夜里,闪烁着一种坚定而温暖的光芒。
切,明明比自己小了好几岁!
令行带着亚眠走进房间,“每次我想到或者是要跟别人说的时候,总是会被打断。”脑中浮现出表哥撞倒的那一幕,还有想告诉亚眠时店长的阻挠。
“这一切都太巧了。”他锁上房间的门,“这简直就是威胁要我保守秘密。”
话音未落,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你看。”令行没有去接,神色凝重,“果然只要我一说,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干扰。”
亚眠怔怔地:“也许是巧合吧,这也太……”
“啪”一声,房间里的灯灭了。亚眠吓得抱住令行。男生咬着牙想,不管发生什么,他只要能保护自己喜欢的人就够了。
“现在我要把所有事情完完整整地告诉你。”令行用双手温柔地环抱住女孩单薄的背脊,仿佛那里面藏着一对天使的翅膀,“因为我有种预感,我很快就会失忆的。而我,不想忘记你。”
我只是怕自己会忘记你。
咖啡失踪的第二天,令行一如往常在学校上课。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黑皮鞋的数学课,他被点名叫上黑板去做题目。几何题一直是他的弱项,站在黑板前他手足无措。几乎能感觉到黑皮鞋轻蔑而鄙视的目光正刺穿他的身体,台下窃窃私语的嘲笑声此起彼伏。他努力去看清黑板上的图形,也许聚精会神就能想出来,但他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校服因为出汗而紧贴在背上。
他多希望此刻拿着粉笔无从下手的人不是他,这个一无是处的苏令行。
他甚至希望自己突然晕倒。
——“苏令行!”
他一惊,手里的粉笔落地,断成数截。抬起头,校长和班主任站在教室门口,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恭喜你!”
班主任向黑皮鞋示意占用5分钟,而校长已经快步走过来握住苏令行的手,“你为我们学校争光了!”
令行一脸茫然。
“如果不是刚刚收到证书和奖杯,我们都不敢相信学校里竟然有这样一位小画家,真是深藏不露啊。”校长滔滔不绝,并不时拍拍令行的肩膀,“这个奖可非同小可,苏令行,好样的!”
他的画拿了奖。令行有点明白了,而且好像是一个不得了的奖。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自己参加过什么绘画比赛,直到看见那幅画。
——他路过市政广场时随手胡乱画的那幅?怎么可能!?
一整天都过得浑浑噩噩。
得奖的消息全校通报,每一间教室的喇叭里都回响着苏令行的名字。一时间,引来无数人在他教室门口挤破头想看看名字的主人。每堂课的任课老师都不忘问:“哪个是得奖的苏令行?”所有人齐齐射来艳羡的目光,他低着头举起手。
“平时一直都不怎么说话呢,原来是个画家。”每个老师都这么说,他一直是平庸之极的学生。
然而,放学的时候更离奇,他正整理书包准备走,班主任过来说:“苏令行,你父母在办公室,他们来接你放学。”
晕死。他连忙跑过去一看,爸妈竟然真的跑来了学校。见到他,一脸的欢喜。
“走啦!”令行无奈地说。
“不急不急。”班主任笑着为令行的父母添水,“我们正在讨论如何培养子女呢。”
手里的书包带子被越抓越紧,令行神情僵硬地站在一边。
“我们还以为孩子这几个月是不是有心事呢。”妈妈说,“一放学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周末也不出去玩了,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现在想想,大概是进行创作吧。”
虚伪。令行在心里想,那是因为我养了咖啡,你知道的。
脑中又浮现出那个吞噬了咖啡的黑洞,那到底是……
“好了,令行,跟爸妈回家吧。”班主任露出微笑,真谄媚。
回到家,令行几乎是虚脱了,躺在床上,觉得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他翻了个身继续想,却突然觉得房间变空了——像是少了什么。
是咖啡!他立刻坐起来,他省吃俭用买那些宠物用品都不见了!
“妈,你把咖啡的东西拿哪去了?”令行跑到客厅,“谁让你动我的东西?”
妈妈还沉浸在儿子得奖的喜悦里,正一脸兴奋地给亲戚朋友报喜讯。见了他,搁下电话:“什么咖啡?你要喝咖啡?”
“就是我之前捡到的那只小狗,黑色的。”令行有点不耐烦,妈妈之前明明也很喜欢咖啡,不然也不会让他养着,现在又为什么装作不知道。
“你在说什么啊?哪里来的小狗?”
令行转向沙发的另一边,“爸!”
“你说什么呢?我们家什么时候养过狗?”同样茫然的语气。
令行彻底懵了。
夺门而出,一定还有人知道咖啡的存在。
而这个名叫亚眠的女孩子对他露出纯白笑容:“你,在说什么?”
【伍 接下来就轮到我了!】
怎么可能呢。令行站在明晃晃的路灯下,伸手挡住了自己的脸,自己这样一无是处的人,怎么可能拿下那个奖。
只是为了填补咖啡的消失而已。只是为了封住他的嘴而已。
都是假的……
“那天你对我说,你从来没有见过咖啡,没有和我一起看到那个黑洞。”令行无可奈何地叹息。
亚眠露出诧异的神色:“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你失忆了。”令行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水绿色封面的本子,翻到折角的那一页,上面的字却已不翼而飞,白纸如新。
门外传来连串脚步声,男生的嘴角泛起一个虚弱的笑。
“接下来,就轮到我了。”
“令行,开门!”妈妈一边敲门一边喊,“你在房间里做什么?为什么锁着门?”
女孩的身子终于钻出了气窗,回过头来嫣然一笑。令行这才放下心,望着这张自己最喜欢的脸,低声唤她的名字:“亚眠,亚眠。”
你不相信我也好。
比我大也好。
失忆也好。
——“我喜欢你。”
【陆 我们交往吧!】
苏令行获奖报告会如期举行。
一众老师都穿得极体面,在台下频频亮起的闪光灯前,露出事先练习过多次的微笑。校长致词更骇人,足足三十页稿纸,念得台下学生哈欠连天,连被请来的记者都坐不住,只好拆开红包点着张数。
“真是无聊死了。”散场后背着书包走出校门的学生们叫苦不迭,“不过,那个苏令行倒是挺帅的,听说他特低调!”
当然帅了。令行低着头走在后面,那身行头是校长特地花钱借来的,只要是个人穿上都不赖。
“苏令行!”响亮的嗓门顿时引来了周围人的视线,令行抬起头,是个不认识的女生,化很丑的妆。
“我喜欢你。”竟然一点也没害羞。
“喜欢我什么?”
女生愣了愣,“你有才华!”
才华?令行简直想大笑三声,但脸上还是淡淡道:“抱歉,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四周早已经站满了看热闹的人,令行冷着脸挤出去,却听见一声轻笑:“哟,还挺受欢迎。”
——那个瞬间,好像一切都暂停了。
熟悉的白色Converse居然出现在自己学校门口,令行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你是在……等我?”
“不等你等谁?”女孩一脸笑颜,拉着他转身就走。走了很久之后,才有些迟疑地开口问,“苏令行,你还记得我吗?”
“当然了。”令行笑,“你是亚眠,在‘失踪记’工作。”
亚眠顿时松了口气,看来没把她忘了。“刚才你说你有喜欢的人了?”
“是。”看到令行红了脸,她也跟着紧张起来,“是谁?”
男生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把目光移向一边,隔了一会又问:“你怎么知道我学校?”
亚眠指指他的校徽。
“那,来找我有事吗?”
“来看看你失忆没。”说这句话的时候,亚眠一直看着令行的眼睛。
他疑惑,“你说什么?”
“你不记得咖啡了?”亚眠又问。
“咖啡?”他更茫然,“是指我来店里喝咖啡的事吗?”
亚眠摇摇头,不再说话。最后两人停在一栋居民楼前。
“我们交往吧。”女孩说。
“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
一周后的一天放学。
“欢迎前来失踪!”服务生拉开门,一看是他便笑起来,“找亚眠吗?她在休息室。”
令行熟门熟路地走进去,推开员工休息室的门,几个在店员正躲在里面抽烟,看见是他,纷纷笑着说:“亚眠去了洗手间,你坐着等她一会吧。”
有人掏出烟,很快就被阻止,“别带坏小孩,人家还未成年呢!对了,你几岁?”
“17岁,念高二。”令行把书包放下。
“真好啊,姐弟恋。每天放学都跑来相见。”那几个人流露出羡慕的神色,“我们也想找个漂亮姐姐做女朋友啊。不过亚眠还真是个美女,当初你跑来一把抱住她的时候,我们就觉得你们俩有戏!”
令行诧异地抬起头,“什么时候?”
“不就半个月前嘛,那天亚眠为了你还旷工了,店长说他亲眼看到你们俩手牵手跑了,气得半死。哈哈。”
“那时我就说吧,他们两个肯定是姐弟恋!”
这时亚眠走进来,还来不及说话,就被令行一把拉出了后门。
“又要上演拥抱戏啦?”背后有人高喊。
“怎么回事?”令行压低了声音问,“他们说半个月前,我来这里找过你?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女孩只是咬着嘴唇摇摇头。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地址你也不说。”令行一头雾水,他觉得自己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
“不要问了好不好?”亚眠拉住他的手,却被飞快地甩开,“你都知道,是不是?”
没有回答。令行看着她欲言又止的表情,终于负气而去。
【柒 对不起我骗了你!】
这一年,苏令行17岁。
刚拿了一个举世瞩目的绘画大奖。除此之外,他一直暗恋的咖啡店女孩,竟然主动与他交往。
——没有比现在更幸福的时刻了。
但是苏令行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早自习时被校长请去喝茶,他在校长室里看到报纸上报道了对周五的报告会。校长对此显然很满意,要他继续努力,再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令行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两旁早自习的教室有的安静,有的吵闹。他脑海中突然浮现出报纸上他的一张照片,穿黑色小西装系窄条黑色领带的男生,站在演讲台上,扮演一名获奖的少年画手。
这个人是他吗?
这个人真的是他吗?
如果一切是真的,为什么轻而易举像梦一样。如果一切是假的,为什么又毫无破绽。令行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口,清晨的阳光温柔覆盖了他的眼。
只是那个平凡而沉默的一无所长的少年。耀眼的光环和暗恋的女孩,一夜之间也仿佛是云雾。
属于他的故事里一定是有哪个环节错了,偏差了,遗漏了。才会连自己都说服不了。到底是忘记了什么。
醒过来,已是另一个人。
他没有再去见亚眠。但校园里永远盛产八卦,上次亚眠来找过他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苏令行有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
想到两人一直冷战到现在,令行觉得自己有点不够风度。他想念亚眠,她的洁白微凉,她的沉默矜持,还有彼此默契的Converse。他认真地想过,其实亚眠并不是美得令人惊艳的那种女孩,但她身上有令行周围那些17岁女孩不可企及的优雅和骄傲,带着清甜的芬芳,像花朵一样美,这和那些聒噪乏味的女生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令行在愈发浓烈的思念和去不去咖啡店的犹豫中走出校门,看到一帮小痞子正围着一个女孩,而那张熟悉的脸,竟然是亚眠!
他立刻冲过去护住女孩。
他们当然认识他,一把揪住他衣领,冷哼道:“苏令行是吧?女朋友倒是不赖啊!得了个什么破奖就到处宣扬,老子看你不顺眼已经很久了!”
霎时开战,场面一片混乱。亚眠被晾在了一边,她渐渐看不到令行了,慌忙中抓起他被扯下来的书包,不顾一切地冲进去。终于看到被围在中间的男生,一把拉起他就开始狂奔。
他们不记得跑了多久。当暮色笼罩了世界,亚眠只听见彼此剧烈的喘息声,回荡在冰冷寂静的街道上,她心中突然泛起忧伤。
她停下脚步,看着受伤流血的令行说,“原来你不会打架啊。”说完,却哭了。
“你……你别哭啊。”男生慌了神,尽管脸上疼得呲牙咧嘴,只好忍着,“我真的没事。”
亚眠还是哭。
“是我不好,对不起。”令行摸摸她的脸,湿的眼睛在掌心中还是温热的。“上次我发脾气走了,本来应该是我去找你的。都是我不对。”
他心疼极了,决定把想了很久的话全都说出来,“其实我不来找你,不是不喜欢你,而是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得奖的,其实我画画的水平很一般,根本没什么才华,老师也不太喜欢我。其实我只是个一无所长的人。而且最近,我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些事,可能是得了什么病吧……”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亚眠终于忍不住打断他。
她用手背擦掉了眼泪,“对不起,我骗了你。”
【捌 请你忘记我吧!】
暮色褪尽,黑夜降临。
令行从亚眠口中得知了整件事,他呆立在刚刚亮起的路灯下,还来不及收拾好脸上不可思议的表情,漆黑的眼睛带着些许不安。在听亚眠讲述的过程中,他躲过了好几辆疾驶而来的汽车,还有路边二楼阳台突然砸下来的花盆,最后,下起倾盆大雨。
逐渐淋湿了长的和短的头发、同样削瘦的肩膀、还有黑白两双Converse。
像两尾没有地方可以搁浅的鱼。
令行早就忘记了脸上的伤了,他问亚眠:“你把一切告诉我之后,你自己不也……”
“所以现在我要告诉你最后一个秘密。”亚眠看住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出真莫道不消魂相,“其实我根本没有失忆。”
“我也曾试图把黑洞告诉别人,但行不通,既然说出去就会受到惩罚,那么我假装自己失忆,你来找我的时候,我就说自己什么都不记得。我自私地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劫。”亚眠兀自笑着摇摇头,“你把我带回家,告诉我一切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你拼命要把这件事情说出来,竟然是因为害怕忘记我。”
“我只是不想失去和喜欢的人之间的唯一联系。”令行悲伤地问,“所以你与我交往是出于愧疚?”
“本来是……但当我发现你还记得我时,我真的很开心。”
亚眠脸红了。在昏黄的路灯下,在仿佛永远不会停止的瓢泼大雨中,她拥抱这个17岁的少年,就像抱住这个世界最初的容颜。
如果没有这个秘密,我们就不会相遇。
女孩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子,蹲下身去用力写字,眼泪成诗,一边写一边消失。
故事的最后,自己会以什么方式离开呢。她跪在雨中徒劳地写字,哭声回荡在落满雨声的街道。
“我只是不想忘记你。”
“那么请你忘记我吧!”
来不及消失的印记,终于也被大雨洗刷得干干净净。
——苏令行。我喜欢你。
第二天,亚眠就失踪了。
在这个故事里,失踪了一只狗,一段记忆,和一个女孩。
苏令行在一个水绿色封面的本子上,一笔一划地写下这些字,然后折一个角。这时有人点他的名字,“你在干什么?上课要专心点。”
于是合上本子,认真地举起画笔。
他终于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他等待自己失踪。
Read More12月的《新蕾S100》,分享了杂志的意义。登到杂志上,也不过是短短数行字,喜欢的杂志,出没的杂志,还有杂志的意义等等。但是你不会知道,这些纸张对我来说,是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予我梦想,使我完整。
有时候想,如果当时没有杂志登我的字,那么我还能一直坚持下去吗?在那个还不知博客为何物的年代里,或许就像每一个无疾而终的兴趣爱好那样,像小时候学舞蹈、练乐器、写毛笔字或者画画,渐渐就忘记了它的样子,最终变成记忆里一个清晰又模糊的小小句点。
而如今,却承载了我生命的重要意义。让我拥有无与伦比的欢愉,变成某个特别的存在。
几乎在每一段时间里,回过头都能看到来时的路。在文字里暗藏的那些线索,那些人名和数字,那些充满暗示的地点和情节,都变成我和你之间独一无二的秘密。直到有一天连自己都已经忘记,也还在期待着与你不期而遇。我相信你会明白。
你会因为我能够写字而喜欢我吗?
你会因为我不能写字而离开我吗?
即使在某一段时间,我也曾经因为自己的文字而感到羞耻。
但现在,她更像是我的行李。那种看起来旧旧的,有许多搭扣和口袋的红色皮质旅行箱。我带着她去了香港的海洋公园,睡在一整片蔚蓝里;我带她去看了烟台的海,踩过阴天里氤氲着雾气的沙滩;我带她去了三个月海南,喝了椰子,进过警局,整夜整夜地唱KTV,也曾流离失所,在午夜的街头彷徨无措,用公用电话打给父母和男友;我带她去了苏州,观前街上的恋事,她一起爱过恨过无奈过;我带她去了日本,在那个山顶的午夜,明晃晃的隧道里一直唱着歌,在山谷里吃早餐,泡温泉面朝大海,在浅草寺买护身符,迪斯尼的夜满天烟火;我带她走了很多路,遇见很多人,微笑拥抱告别,然后我离开了那个人,又继续往前走。去了苏州、宁波、无锡、杭州、常州、靖江、合肥……可是仅仅说起这些来,就已经足够我泪流满面。
你知道吗,我从来就只有她一个朋友。所有一切丰沛的感情,对我来说都是不足够的。
所以我必须用尽一切力气地来爱她。像我许诺过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就会一直一直写下去。
她是薄荷。
谢谢你。
【薄荷】
最爱的杂志:《新蕾》(第一次发表的杂志)、《映色》(文艺类)、《城客》(资讯类)、《昕薇》(服饰类)、《新视线》(设计类)、《新周刊》(政经类)等等
时常出没的杂志:《新蕾》、《ALICE》、《HANA》等等
杂志的概念:它让读和写前所未有的靠近。像时光机,承载作者所写所思所想,穿梭而来,令人感动共鸣。即使在电子狂潮的今天,依然需要抚摸纸张,获得平静。杂志是独一无二的乐园。
杂志的意义:从04年7月《新蕾》刊登《浮生庭院》以来,一起走过了5年多的时光。如果没有它,那么,我也就无从拥有这些欢愉、感动、荣耀与幸福。永远记得第一次在封面上看到自己名字的感动。
【关于她们的故事和小点评】(左上起)
《紫色年华·大爱映话》2009年11月薄荷之《未完待续》:一直想写的关于写手的故事,未料到一下笔竟写的这么惨烈,有些重了,很痛,对这本杂志的映画风十分中意;
《新蕾STORY100》2004年7月薄荷之《浮生庭院》:毋庸置疑的第一次,算是出道作品,这本杂志刊登了我早期几乎所有的作品,是薄荷这个名字开始为人所知的地方;
《ALICE5:尘埃》2009年8月薄荷之《云烟》:在ALICE的第一次登陆,喜欢Hansey的风格;
《映色》2006年7月创刊号薄荷之《DOUBLE》:这本杂志完成了我的成熟和蜕变,最重要的两年,于我意义非凡;
《萤火》2007年7月创刊号薄荷之《以爱之名》:映色的姐妹刊,仅有的怀念;
《花溪》2008年5月号薄荷之《知更鸟之城》:第一次发表在花溪上的文字,略微阴郁的都市黑暗童话;
《映色》2008年3月号薄荷之《坠落》:映色的谢幕,与失恋无异;
《新蕾STORY100》2009年6月号薄荷之《着暖》:温暖是一种偶尔,回到原点;
《HANA3:时间胶囊》薄荷之《每个人都有一段血泪史》等:这本线装小书里有3个秘密。